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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零二十三章(第2/4页)

    全无风险的!

    对于五号来说,自身的生命是绝对安全的,也就是说,如果五号海盗愿意的话,理论上他是可以通过舍弃一颗宝石作为代价,去谋害一号海盗的……

    事实上,不要说是五号海盗了,就算是三号海盗,实际上也存在直接谋杀一号的可能性!

    毕竟,对于三号海盗来说,只要一号海盗和二号海盗都死了,自身就会有机会获得最大的利益!

    而对于四号海盗和五号海盗来说,当三号开始分配的时候,他们实际上都是没有选择权的,因为三号的分配方式,四号是必定同意,五号是必定反对,之前他们可以用宝石换取分配者的生命,但是在这个时候,他们却不会为了更多的宝石去和别人赌命!

    当三号分配的时候,四号是可以谋害三号的,但是四号在谋害三号的同时,实际上就等于把自己也给谋杀了……

    这样的事情,四号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去做的!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意外的话,最可能的得益者,恰恰有可能是三号海盗!

    当然,如果四号并不理智,并且向三号提出要得到一半的宝石才会同意对方的分配,否则就同归于尽的话,那么实际上三号最终选择退让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毕竟,赌命这种事情,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敢去做的,四号不敢赌命,三号其实一样也不敢赌命……

    说到底,绝对意义上的理智,实际上在现实之中,是很少会出现的!

    只要是人,就会有攀比心,就会有和别人比较的心态……

    所谓的不争馒头争口气就是这样的道理!

    所谓的绝对理智,如果换一个角度来说,实际上可能反而是非常弱智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有一百块钱,由甲乙两个人进行分配,规则如下,首先,由甲进行一百块钱的分配,然后由乙进行判断,是否接受甲的分配方式,如果乙接受了甲的分配方式,那么两人就用这样的方式来分配这一百块钱,而如果乙不接受甲的分配方式,那么这一百块钱谁也拿不到……

    那么甲应该如何分配这一百块钱呢?

    如果从一个绝对理智的角度来思考,甲最理想的分配方式就是九十九比一的方式,这个时候在乙的面前,实际上就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接受,可以获利一块钱,一种是拒绝,然后一无所获。

    从理智的角度上来说,乙是应该接受这种分配的,因为这种分配至少比一无所获更加有利!

    但是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认同这种分配方式,至少在他们的逻辑之中,与其接受这种不公平的分配方式,倒不如一拍两散,大家都不要拿这些钱来得好!

    这也是理性和感性之间的区别所在了……

    理性的人判断选择,更多的是看自己能否在选择之中获得利益,他们不会在意其他人在自己的选择之中是否获益,只会在意自己的那一部分,而反之,感性的人往往不仅仅在意自己的利益,更加在意自己和别人获得的利益是否足够的公平,如果他感到了不公平,那么他宁可选择一拍两散,也绝对不会忍受屈辱!

    而如果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回过头再去看海盗分配宝石的问题,就会发现,虽然理论上一号海盗可以获得最大的利益,但是实际上这种分配本身,还是存在有很多很多的风险的,而反之,五号海盗虽然可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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