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 选择权(第4/5页)
众,之所以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从本质上来说,其实就是因为这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对于禁锢人生自由这种犯罪的惶恐和反感,另外一方面,则是对于人贩子这种完完全全损人不利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强烈愤怒!
仅此而已!
事实上,所谓的天意,从本质上来说。无非就是民心的集合而已,因为天道本身就是没有所谓的情感。而所谓的善恶是非对错,本质上来说,都只是由人们去判断的,如果绝大多数的人,觉得一个人是犯罪者,那么这个就自然而然是犯罪者,因为他的行为,必然会违背了此时此刻绝大多数的认知的,而这样的人,本质上来说,就是该死的……
而很多所谓反对死刑的法律专家,其实都没有明白一件事情,法律这种东西,本身就是绝大多数人都认可的规则,如果绝大多数人都不认可,那么这条法律也就到了应该要被废除的时候了,民意其实是高于法律的,任何的法律,都应该是以顺应民意为基础的,而不是用各种似是而非的道理去解释法律的合理性……
得到民众认可的法律,才是真正意义上合理的法律,民众的受到教育的水准,也会自然而然的决定法律究竟是不是足够的严密和先进,至于那些国家的领导者和统治者,只是民众推举出来执行民意的代言人而已,所谓的法律专家,其实就是根本没有搞明白这件事情,事实上,很多人之所以试图说一些关于取消死刑,或者不认同人贩子一视同仁执行死刑,本质上来说,并不是他们不懂这个道理,只是单纯的想要展示自己的权威性而已……
有一句说一句,有些道理,其实没有必要太多的去解释,懂的人,自然都应该懂……
别的就不说了,那些信誓旦旦说,人贩子不应该一律死刑的,信誓旦旦的去解释法律条款的那些所谓法律“专家”,所谓的热心“网民”……
有一个算一个,他们敢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去公开自己的工作单位?敢为自己心中的“正义”,去公开自己的身份地址么?恐怕如同他们敢于这样去做,那么多半那些失去了亲人的家庭,会让他们真正明白一些道理……
道理这种东西,无论说得多么天花乱坠,只要放到实际的现实之中,恐怕很快就会得到验证,错误的就是错误的,愚蠢的就是愚蠢的,有些时候,证明一些人的愚蠢,不需要通过讲道理,因为根本就没有必要,直接用最简单最暴力的方式,就足以让这些所谓的法律专家脑子彻底的清醒过来……
在这个世界上,解决蠢货的方法,永远都是用最纯粹的暴力就足够了,对于这样的蠢货,还要费心思的行为,本身就是毫无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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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幻境。
王宇无疑是一个强者,但是强者本身,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就会选择肆意妄为的……
只能说,作为一个强者,本身就拥有肆意妄为的能力……
本身就拥有一定程度上任性的资格……
但是,有资格任性,并不代表就一定要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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