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六百六十章 所谓特权五(第2/3页)
更好一些的,同样能够保证完成工程的前提下,当然是帮自己人争取,一方面给自己人提供便利,另外一方面,也不用担心自己受到其他人的蒙蔽欺骗,毕竟相比起外人来说,自己人用起来,总是更加放心一些的……
在一般的情况下,被官员们照顾的自己人们,哪怕在工程上有一定程度上的收益,但是在绝大多数的时候,他们还是很清楚自己的本分的,他们会很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应该怎么做,而不会去做一些让自己和亲戚都下不来台的事情……
会去因为和官员的关系,而进行偷工减料工程的人,绝大多数都是蠢货中的蠢货,哪怕不顾及对方的利益,这样的行为,也是典型的杀鸡取卵,其实对于商人们来说,背后有一个靠山,最大的好处吗,并不是能够利用这个靠山来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而是在背后有靠山的情况下,可以更加安稳的去经营自己的事业……
其实,这种特权,本身在官场之中,就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但是,特权之所以是特权,往往就是带有特殊性的,不能够被普及的……
特权只能让特权的拥有者去享受,而是不能惠及其他人的,也不能够因此直接产生经济的利益……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官员本身可以去决定下属的工作安排,能够因此获得下属的忠诚,但是却绝对不能够因此去收取下属直接给予的钱财,同样的道理,官员本身具备的权利,是不能够分给自己的妻子儿女的,妻子儿女能够在官员的权利下享受到福利,但是却不能够代替官员自己去使用权利!
这一点,就像是官员能够获取组织分到的房子,但是这个房子,官员是只能自己去住的,是绝对不可能租出去给别人住的,这也是特权的局限性所在,如果有官员违反了这种特权,那么就势必会受到制裁!
简单来说,不同的层次的人,有不同层次的特权,很多时候,官员们之所以倒台,最根本的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违纪违规,而是因为他们违纪违规的程度,已经超过了他们所拥有的特权所能够允许的范围之外,而这样的行为本身,是被整个官场的秩序所不容的!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来说,一个官员,如果和自己的女下属进行权色的交易,这样的行为,一般是不会被太多的人质疑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绝大多数人都会理解的一种行为,但是如果一个官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造成的一些冤假错案,引起了民众的愤慨,那么就算是超过了他权利所能够承受的幅度,自然而然也就会受到制裁,而同样的。利用自己的权利获得利益,本身并不是什么麻烦,麻烦的是,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忽视了最基本的安全,最终如果产生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就势必要付出代价……
这也就是典型的行为越过权限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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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觉醒者之中,越是强大的存在,他们所拥有的特权也就越多……
而这一点,如果落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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