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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三章孽徒(第1/2页)

    而方轻云却能在妖界生活五六十年,只有达到神一般的境界,才能在妖界存活百年以上,因为妖界缺乏粮食,方轻云若是去妖界,虽然不会被妖兽吃掉,却会被妖界的食物给毒死,因为妖界环境不好,每一寸土地都沾染过妖兽的血,而妖兽的血,不就是邪派巫教的法宝吗?纵然你有天大的能耐,也要吃饭,方轻云每天吃得都是五谷化精丸,一粒丹丸,能比得上几千斤米粮,这样的食量只怕整个妖界的食物加起来都不够他一个吃。

    在荒凉的戈壁上,生存是永恒的主题,为了生存,没有什么不能作的,尽一切可能的方法去生存,死了之后,自己也会变成别人的口中食,所以,在妖界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自古以来,妖族出了无数圣贤,虽然能暂时统一妖界,但在严峻的生存环境下,一切都是空谈。就是因为有吃的,方轻云能一挑四,还弄死其中三个,如果妖圣们天天都能吃饱,只怕死的是方轻云了。

    能在妖界生存一年,已经属于高手行列了,因为你每天都要战斗,每天都要杀戮,但是比你厉害的,绝不会主动去杀你,只有弱小的攻击强大的,因为强大的每天都会杀死很多弱小的,所以强大的每天都会吃饱,都吃饱了,就更不会浪费力气来欺负弱小的了,若不是妖界太多残酷,只怕妖兽们连眼睛都不愿睁开,只为了睡个好觉。

    以叶重现在的实力,也只能在妖界生活三到四天,不是被弱小的杀死,就是被强大的杀死,或许被食物毒死,还可以干脆饿死,不管怎么死,只要把叶重一个人扔进妖界,绝对活不过第五天。

    这样的实力却要在三个月提升百倍,达到生存一年,这就不仅仅是量的变化了,这还是质的变化。叶重仰望天空,也不知看些什么,三个月已经过去,他已达到一种绝对不可思议的境界。

    他已不记得什么时候服下乾元换骨散了,也不记得脱胎换骨的痛苦了,甚至不记得那三个月的苦修是怎么渡过的,他只记得,鹰有双翅,可飞越长空万里,人有一心,可超脱生死。

    叶重已经不再是那个胆小的家伙了。勇敢的面对一切,其实很容易。夜色渐浓,天空上皓月当头,星光璀璨,在一片枯草丛中,虫声啁啾,使这苍茫的原野,平添了几分莫名的凄凉萧索之意。

    黑暗中却来了一个人,身法轻捷,来势如电,若是叶重看到,立即会大呼“王正心”,那人见到一处小山头,上面插着一杆紫色长旗,写有八个金光闪闪的大字,“天地源流”“万物宗祖”

    王正心看到此旗心中歇了一口气,但立刻脱下外衣,解开发辫,披头散发,缓缓跪了下去,跪在那孤独的迎风招展于荒原中的大旗前,神色间带着种不可掩饰的悲哀与忧郁。

    他笔直的跪在旗下,如石像一般,一动不动,但在这静寂中却忽然响起一阵疾风声,一个苍老雄浑的语声喝问:“来了么?”

    “在这!!”

    两行人飞行绝迹,急驰而至,左面一行三人,一个是身躯粗长面带微须的中年男子正是法门道的方轻云、一个是粗壮精悍目光烁烁的青年,却是项云飞的徒弟郑九州、还有一人,面色黝黑,满身黑衣,身后斜背着一柄乌鞘长剑,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夜色中闪烁生光,双臂一振,凌空翻了个身,飘然落在旗下,月光洒落,正是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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