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鸢飞戾天(第2/4页)
子给我起名叫旺财,你可知我家主子乃三品庶人,你跟我比得了吗?”
“奴狗,我跟你说不清!”沈戾冲花船喊了起来:“义父!”
“你喊什么?你喊什么?”
狎司推他一把,凶恶道:“扰了客人的雅兴,信不信我把你扔到河里喂王八,赶紧滚!”
“好狗不挡路!”
“你再骂一遍?”
“挡路非好狗!”
狎司眼睛瞪得好似铜铃,撸起袖子:“你再骂一遍?”
沈戾一字一字道:“你!是!狗!”
“啊!”
“噗通!”
“救命啊,我不会游泳啊!”
在水里挣扎的狎司大叫着,扑腾着,最后沉了下去。
水面咕嘟嘟地冒出气泡。
一串……
两串……
三串……
一位伙计正巧看到这一幕,抓住沈戾大叫起来:“杀人啦,奴子杀人啦!”
听见叫声的几个衙役狂奔过来,为首的魁梧汉子不由分说,先砍一刀。
“呃……啊!”
“大人,伤我作甚?”伙计捂着流血的肩膀一脸懵逼。
“小子,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行凶杀人?再不老实点,信不信老子砍了你的脑袋!”
伙计郁闷地指着沈戾:“那你砍他呀,他才是凶手,小人乃是良民!”
“哦,不好意思!”捕头一把提起沈戾说:“抓回去领赏!”
“且慢!”
这时,从花船上走过来一位妙曼的女子,从沈戾身旁经过时,掩唇一笑说:“我这位弟弟不就是杀了个人嘛,小事罢了,无非赔些个银两,就不必劳烦几位大人了!”
“原来是如烟姑娘的小兄弟,都是误会,误会!”捕头哈哈一笑,收刀回鞘,没有再追究沈戾杀人之罪。
毕竟如烟姑娘可是无忧坊的头牌,大家都愿意给美人一个面子。
而且杀人赔钱,天经地义。
有权有势的人可以为所欲为,虽然律法并非如此规定,但现实就是如此。
沈戾怏怏的走进花船,锤头丧气道:“义父,孩儿闯祸了,淹死一个奴人!”
“戾儿,过来坐!”中年男子的容貌非常英俊,一袭白衣翩然,整个人由内而外,焕发出一种神秘的气质。
之所以说神秘,是因为前几年沈戾父亲刚过世,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认他做了义子。
男人不仅给予沈戾财物接济,还教他读书识字,吟诗抒情。
但两人相处三年下来,沈戾对此人身份姓名全然不知,只知道义父整日纵游妓馆酒楼,流于烟花陌巷,以歌伎、舞女为友。
那些妓者仰慕他的才华,从来都是分文不收,白吃白喝供他酒肉,称他为“惜花先生”。
沈戾也曾不止一次问过义父,为何要收自己这样一个贱奴做义子,就不怕有失身份吗?
但每次义父都是笑而不答。
义父把沈戾拉来身旁,温言道:“你已到志学之年,未来有什么打算么?”
“孩儿未曾想过!”沈戾说,他知道自己一介卑贱奴人,唯一的出路就是把自己卖给大户人家为奴为婢,否则一辈子都只能是自耕奴。
但大多数奴人却穷尽一生机遇都无法成为庶人,更不说“士”和“吏”了。
在这样的世道里,他还能有什么打算?
“有没有想过去入仕为官?或投身军旅?”义父笑意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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