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三章 东方王子(第2/3页)
,没有家族拖累,可以入赘女家。
婚礼之前,山村寡母思念儿子,又想瞧瞧儿媳妇是什么样,借了盘缠上京城来。
他见了母亲后,万般埋怨,岳母也得知了他家实际情况,于是岳母提出:要么毁了一纸婚约,并且把过错全归于他;要么不准他母亲参加婚礼,以后也不准他母亲来京城,儿媳妇更不能去山村探望婆母。
虽然中了进士,在村里人眼中是鲤鱼跳龙门了,可到了京城才明白自己是个小虾米,没有靠山的话,不仅是会被分派去没钱财、也没前途的清水衙门,甚至可能被当成替罪羊惹来大祸。
他同意了岳母的要求,送走了母亲,岳母认为他很听话,对此事还比较满意。
当时,程浩风认得山下的这家人,又正巧去京城听说此事,年轻气盛、满腔热血的他去了深宅大院,劝说这岳母千万不同意这婚事。
规劝原因是预测这个由穷书生成了进士的男人,要么一生窝囊办不成事,只会惹麻烦;要么会不择手段办事,乃至不惜伤害妻儿。
正自得意的岳母哪会听一个不明来历的小道士劝解?还以为程浩风是对她女儿心怀不轨呢。
其后二十多年,对于山中苦修的程浩风恍若一瞬,对于普通人则相当漫长。
这时的山村寡母已经去世,穷书生也成了朝中大员,他一朝小人得志,露出恶狼嘴脸。
曾经优雅体面的富态岳母在马棚里干着杂活儿,满身臭气,瘦如枯柴的衰老身体站也站不稳了,常常被狗仗人势的恶奴打骂,死了也只有草席裹身。
她那从小娇生惯养的女儿已经疯了,因被通奸的罪名所休弃,可她是冤枉的,气愤怨恨,积郁不得排解才疯癫,如此更无法辩驳,以致儿女也不亲近,凄惨至死。
虽然到最后,那个小人得志的恶狼因贪赃妄法被斩,儿女也得知母亲被冤,给母亲和外婆洗冤并修坟立碑,但是能够弥补所受的冤苦吗?不能。
程浩风叹道:“建一个家庭,人品永远应当放在第一位,连自己亲生母亲都不顾念的人,又怎么会对别的人好?家,是必须要讲理的地方,没有基本的为人品格,背叛和伤害无法避免。”
“对啊,说是清官难断家务事,都去和稀泥,其实越和稀泥越难断,要明辨是非,才能真正家庭和睦。”胡仙仙十分赞同。
两人相处融洽,胡仙仙也不去想怎么逃了,空闲时间变多,开始试着学习。
她得益于前生积累,法术还不错,但对修行所要修的其余门类,要么一窍不通,要么粗浅了解过一点,于是静下心读经、画符、研习阵法。
匆匆到了四月,程浩风要带她去参加高有德婚礼,婚期定在四月十八。
为了少惹麻烦,程浩风要求胡仙仙佩戴一块遮掩气息的玉佩,还在玉佩中灌注灵气,以防她逃跑。
胡仙仙不情不愿地戴上玉佩,可想想扎措的事,还是接受了。
满剌加平定后,麦塔哈回边城,麦家的生意更兴旺,法朝及天方这一带的沿路商道都繁荣,程浩风需要借这婚礼之机接洽各方,所以去参加。同时,也有向麦塔哈宣示一下,胡仙仙已跟在自己身边的私心。
高有德,一个曾是土匪小喽啰,后来当商队小伙计的胖汉,婚礼却格外隆重。
因他妻子在浮克城,而这时期又是天方、暹罗、天竺、法朝等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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