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三十四章 事无绝对(第2/3页)
昭主动同意婚事的办法。”
在雷鹏被群臣攻讦的时候,卓鹊村他们几个交好的文官没有为他争辩,而是默默做着别的事。
杜谆原是户部金科主事,卓鹊村调他为刑部狱讼司主事。
两人配合之下,架空郭别斋的权力,协作针对刑部尚书车驰并最终拿到证据,证明车驰是阴狠酷吏。
车驰位高权重,管的还是律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满朝文武只唐博昭为他辩白,因他虽用严刑峻法,可他没有做贪腐之事。
因此,车驰的案子久决不下,卓鹊村让雷鹏转问程浩风,是不是把唐博昭贬去离京城远的地方算了?
程浩风让他们不用避忌唐博昭,还要让唐博昭参与到案件当中。
朝中各类争斗从未平息,虽身在朝堂,唐博昭非常厌恶官场黑暗,可又不得不在仕途上奔走。
唐父曾任礼部侍郎,德元帝当政前期,在权力倾轧之下,因不肯趋炎附势而被暗杀。
唐母悲痛过度,两年后也得了重病,临死让年仅十三岁的唐博昭勤奋读书,考取功名,努力当一个又有本事又清廉的好官。但是,得让才三岁的唐文昭去修道,不嫁权贵之门,是因想女儿远离是非漩涡,也因想让儿子万一遇到事情可以有条退路。
在亲友资助下,唐博昭专心读书,一举考中进士,后来当了工部员外郎,再后来当了礼部主事。
虽是礼部主事,他把御史该做的事也做了,直谏君主的事也做过不少。
比如车驰的事,没人敢出头,也没人愿出头,因车驰得罪的人太多。
礼部尚书乔且诗为此找他谈话:"讲心里话,处事呢,方向不错,大事不错就好,虽说‘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可是太计较眼前所见善恶,会影响大局。"
唐博昭反问:"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为恶小而为之,会是太计较眼前所见善恶?是怕车驰查得太严,当官当不稳?"
“唉……算是我们怕了他,也怕了你!”乔且诗不再劝导,让唐博昭先停了目前工作,调去刑部帮忙。
到刑部后,唐博昭才得知车驰被判腰斩,新任刑部尚书卓鹊村定的判决。
看出前来“协助办案”的唐博昭有不满,卓鹊村让他去监督车驰写《悔过书》,从判决到行刑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若是唐博昭能证明车驰无罪,可以改判。
在此期间,车驰先是辩解没贪一文钱,还对亲哥哥和连宗哥哥大义灭亲,对皇帝是忠心耿耿。
经访查,车驰确实没贪没徇私,所用都是俸禄和朝廷赏赐而来,还给家乡的孤寡之人捐了不少钱财。
唐博昭由此更认为是车驰败于朝争,是被冤枉的。
可再往后查,他又逐渐改变看法。车驰不是贪.官,可真是酷吏。
在审理与诚郡王谋反有关的案件中,参与过的人或被杀或被囚,这些人的亲眷则不论老幼卖入青楼,还美其名曰“以反贼膏血,养国家百姓安乐”。
他虽没有私吞那笔钱,可入库之后的银两都视为“政绩”,令他连连受上司嘉奖,平步青云。
从藩王叛乱,到胡勇刚他们接二连三被诬陷,车驰大大显露他罗织罪名,攀连罪名的能力。
唐博昭当年也受连累,但他一直认为车驰是领命行事、公事公办,如今看来分明是有意造大案,想靠踩低别人的方式获取利益。
车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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