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杀人快意否?(第1/3页)
“杀人了!杀人了!”
客栈内哭喊声连成一片,如鸦雀聒噪不安。
韩风晓揉了揉太阳穴,低声对神火和韩妮说道:“我出去看看。”
客栈不大,上下两层。一楼大堂摆了几张桌椅,卖些吃食酒水,二楼就是六间客房。
韩风晓推门而出,正看到一个而立年的汉子,手握一把染红的钢刀,刀口还在滴血,落地有声。
客栈的掌柜倒在血泊中,瞪着双眼,死不瞑目。
伙计都跑没影了,二楼更是门窗紧闭。
杀人的汉子也不急着走,随手抄起桌子上一壶别人还未喝完的水酒,就着壶口对饮,十分快意。
韩风晓出门时,那汉子依旧无动于衷,微微点了下头,继续喝酒。
韩风晓一手搭着二楼木栏,一跃而下。只以武人轻功悠然落地。他瞥了眼死去的掌柜,年纪与杀人者略长几岁,胸口两道刀口,似乎是汉子不甘心,由朝着心脏位置补了一刀。
开客栈也是个危险的买卖啊!
韩风晓暗暗记下。
汉子见到麻衣少年不紧不慢的朝着自己走来,说道:“小兄弟,好俊的功夫!要不要喝上一杯?”
韩风晓无言,只是走到掌柜面前,蹲下身,拂下他的眼皮。
汉子是个下三重武人,按秦过江的说法,应该是个武道宗师。江湖之上,应有一号名讳。不过韩风晓懒得去问。
寒鸦国的江湖,远比神道还要污秽。
神道之上的阴谋算计,都是为了自己的大道畅通。对待凡人百姓,如路边俾草,不屑一顾罢了。可那些江湖之人,仗着身怀武义,专横跋扈,一时不顺心意,便要喊打喊杀。
更有些江湖人,以打家劫舍为荣。曾有一个大贼,夜入富户宅院,劫光财物不说,杀光一家上下二十三口人,走时还放了一把大火,在漫天火光中扬长而去。此人经此一事,反而成了绿林道上赫赫有名的大英雄。官府捉拿时,多有江湖人相助。落网之时,更是说出那“官贼豪绅多如狗,此生遗憾少屠户。”的“豪言壮语”。竟是引起了不少“英豪”的共鸣,反而又多了数起劫掠的案子。
当年判官说起此事,都是摇头叹息,不置一词。
韩风晓从未涉足过江湖,只是多有耳闻。在力巴行时,那些年轻力巴时常说些江湖轶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路遇不平一声吼”,“青衣仗剑走天涯”,潇洒自在,哪像他们这般苦哈哈的过活。说时满脸张红,再来几碗黄汤下肚,更是豪气万丈。
在韩风晓印象中,江湖人多半是常袁那般混不吝。只是在结识秦过江后,才对江湖的印象稍有改善。不过像他那般,为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孩,敢向神明出拳的人,还是少数。多数还是这个汉子,一言不合,拔刀相向。若是碰见“同道中人”,便要把酒言欢。
眼中无法度,杀人如屠狗,旁人奈我何?随性最逍遥!
韩风晓站起身,缓缓问道:“杀人偿命,你今当作何打算?”
持刀大汉毫不在意的晃着手中的酒壶道:“才杀了一人而已。我先讨个酒足饭饱,再给我家婆家送些,和她言语声。再后来的打算……”
他大笑道:“老子还没想好呢!”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放在那些江湖人眼中耳中,便又是个大英雄了吧!
韩风晓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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