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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焚神炼,衣以侯(第2/3页)

    续续嫁给了水伯天吴,竖方的君主。

    唯独是衣以侯啊。

    她还留在父王的身边。

    那懦弱、虚弱、贪婪、懒惰、柔软的废物。一个平庸的国王,一个无能的父亲。

    不能让衣以侯被世人发现她的女子之身。

    她的美貌会叫天下疯狂。

    竖方把她驱逐出境,同那些狐狸们生活吧。

    ……

    离开自己的国家,离开那座宫殿。

    压抑的色彩一下子爆发,世界的美景铺面而来,简直让人目不暇接。

    同狐狸们生活,他们比人类聪明,也比人类单纯。

    抬头依旧望不见天上太阳,可此处遍布阳光。

    衣以侯习惯了黑暗,惧怕光。

    所以她与那孤独的狐狸一道,那只七尾的狐狸,被他九尾的族亲们称为丑狐,可让人类来看,还是很好看啊,洁白柔顺的毛皮,那眸子俊美清亮,流露出的万般神态,无需言语就能直达心底。

    七尾的灵狐带着衣以侯经历一切,一切她不曾经历过的,一切她向往过的,一切她不曾想象过的。

    会法术的狐狸总是神通广大。满足一切女孩的一切愿望。

    一切,一切,彼此是彼此的一切。

    衣以侯弹着琴,七尾狐狸坐在树枝上望着她。

    这不是爱情。

    但这的确是爱情。

    无关躯体、形貌。

    只是神意的交织。

    缠绵在蜜糖似的爱恨里,我和你,都无法自拔。

    我记不清人们的话语,但你的每个字句,我都牢记在心,我的山盟海誓也都珍藏在回忆的宝匣里。

    “丑狐,丑狐,作余郎君。春摘桃花,同饮甘醴。夏取梅子,若附若离。秋收谷粟,当户织机。冬砌火塘,燃之豆萁。朝度泗水,暮枕南山。余为静女,君似好郎。采蘋采蘩,君往余归。有狐绥绥,有女姝容。共修美事,嘉礼天成。”

    衣以侯,爱上了丑狐。

    成婚。

    这下,普罗大众都听闻了。

    衣以侯,是个女子。

    天人绝色。

    衣以侯,这三个字,有魔力,君王臣子,庶民百姓,闻之失神,见之夺魄。

    安然于青丘的夫妇,他们复能安然多久。

    ……

    溪水淙淙。

    我在水畔浣衣,捣衣槌击打着粗布裁剪的衣衫,砰砰作响,就是这样的声音,简单的韵律,这就是我的生活,我的爱情,如若这样的曲调能永恒回响,那么我情愿它的那么的枯燥。

    流水的反光里都是丑狐的模样。

    身后的树林,枯叶残枝被陌生的脚步碾碎。

    都斋父。

    他老了,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变得枯朽衰白,他的眼中没有了血丝,看着很真诚。

    “……你的夫君……成仙归去了……”

    都斋父,他的话,比一万个晴天霹雳更突然。

    丑狐怎么会抛下衣以侯,独自成仙去呢?

    可冲到他们的小屋里,没有丑狐,只有一层迷幻的彩霞。

    这屋子里的一切都是熟悉的,我亲手搭建的,连门框上的木刺,木刺上的指尖血都是清清楚楚,可没了他,一切都陌生起来。

    好陌生!

    “……水伯有令……迎娶……第十七女……”

    你们的话语,都斋父,同宫中的侍女们,我的父王,你们说的话,都太沉重,夹杂了太多。难道你们就不会感到疲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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