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竞聘风波 二(第2/2页)
下风,因此表面上为人比较低调,平时很注意处理人际关系,以博取大家的同情和好感。在当副队长和队长期间还特意做出一副廉洁奉公的假样子,获取上级领导和同事的好评,以便他在与黄局长的博弈中增加获胜的筹码,正因为这样,那时的他还并不贪,各级领导和同事对他的评价是为人比较随和,处事比较公道。但自从陈更生当上分局副局长之后,一切就变了。
陈更生开始露出其贪婪的嘴脸疯狂敛财。分局副局长一职,已属于中级警官,手中掌握的人、财、物的支配权已经很大了,在人事权方面,具有对初级警官的推荐和考察的权力,尤其是对自己分管这条线上的初级警官的选拔,具有决定性作用,光这项权力,就能让许多想当官的人趋之若鹜,有求于他。除此之外,还拥有很大的执法审批权和行政权。执法审批权就不用多说了,犯法了,被抓起来了,该怎么处理,尤其是怎样从轻或从重甚至逃避打击,他都有很大的话语权,至于行政权,那更是一项敛财的肥缺了。
部门具有对绝大多数的公共娱乐场所的管控权,包括象宾馆、酒店酒吧、歌厅舞厅、洗浴、网吧电玩以及很多休闲场所的建立、经营、都要经过部门的批准和监督。而这些行业都是暴利行业,在当时,没有关系和背景的人是绝对拿不到营业执照的,也就是不具备经营资格,而这些暴利行业的经营权最主要的审批部门就是部门,而部门掌握这项特权的主要集中在分局副局长这些中级警官手上,从中可以得知,陈更生从当上分局副局长之后,就已经成为手握大权的一方要员了。
这里要说一下,自古大奸大恶之徒,虽说都是坏人,但不可否认他们都有过人之处,有的还具有非凡的才干。这陈更生也是一个人才,他不但善于溜须拍马察言观色伪装自己,更善于利用手中权力玩弄权术最大程度的敛财而又不露马脚。
几年下来,陈更生通过买官卖官、收受贿赂、自己参股或直接控股经营公共娱乐场所等暴利行业狠赚了不少昧心钱,有了强大的经济基础为后盾,再加上其原来的后台升任市局局长,陈更生终于打败了众多的竞争对手,并将宿敌黄局长排挤出局,坐上了南湖分局局长的宝座,成为一呼百应一言九鼎、跺跺脚南湖市区都要震三震的铁腕人物。
分局局长,那是整个分局的头,虽也还是中级警官,但却是分局所有中级警官的领头人,具有绝对的权威,权力相当之大,特别体现在人事权上,几乎所有的初级警官的任免权都集中在局长手中,当然,副局长等其他的中级警官也有一定的话语权,但最终的决定权还是在局长手中,正因为如此,深谙官场之道的陈更生才削尖脑袋想出“竞聘”这么一出戏,将全分局80多个初级警官的职位全部腾出来,重新洗牌换血,待价而沽以牟取暴利,从而掀起了一场鸡飞狗跳的竞聘风暴,上演了一场买官卖官、真假善恶的丑剧和闹剧。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