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捞尸人(第1/2页)
王富贵叫王富贵的时候,他的确很富贵,他手里似乎有花不完金闪闪的金子。王富贵叫王狗蛋的时候,他那时候活的,真是连狗都不如。
王富贵出生在罕见的饥荒年,三年无雨,三年无雪,不仅地里庄稼绝收,就连地里的虫子都被吃的精光,那个年头他的父母能把他生出来,并且还能让他活着,就是一门本事了。
对于王狗蛋来说他的生活不止不幸,还有更不幸,五六岁就没了双亲,自小就过上了乞讨百家饭的日子,别人是浪迹天涯,他是讨遍天涯。
王狗蛋也没有辜负他的好名字,一直没饿死,十七岁的时候用双脚走到了京城,不为了心中的凌云志,仅仅是因为别人说,京城里有钱人多,讨饭讨的容易些。
而在京城王狗蛋遇到了改变他一生的人,李四。
在王狗蛋眼里李四可比自己强多了,因为李四他不讨饭呀!而且还有自己的营生。
李四干的营生一般人不干,没认识王狗蛋之前,可以说这营生只有他一个人干,那就是捞尸。
皇城后边的澄清湖,就是他们的捞尸地点。
深夜
李四像往常一样,还是靠在那棵大柳树旁,他总是用后背不停的在柳树上搓痒痒,柳树的表面都被他搓的光滑锃亮。
王狗蛋则是趴在草地上,遥望着澄清湖对着的皇城门,手里拿着根草,来回挥动着,驱赶着飞来飞去的蚊虫,他跟李四干了几个月了,这其中套路他也算是轻车熟路了。
“我说四哥,今天是不是不会来小黄灯了,都这么晚了!”王狗蛋有点等的不耐烦了,有可能今天晚上他身边的蚊子格外的多。
“再等等,你忘了上次,有个特别晚的小黄灯,我们收获还不小呢,俗话说的好,好货不怕晚。”
王狗蛋和李四口中的小黄灯,是他们对澄清湖抛尸车的别称。
在那皇宫深院,规矩林立,皇权横行,嫔妃娘娘们更各个都是蛇蝎心肠,稍有不慎便是杀身之祸,一些微不足道的人被处死了,就会由专门的抛尸队伍,在深夜运出皇宫,在尸体上栓一块石头抛进澄清湖,抛尸队车的前面会挂一盏昏黄的引路灯。
他两一看见小黄灯,就知道抛尸车来了,而他们的营生自然也就来了。他们的营生就是搜刮这些死人随身带的物件。
在皇宫里面死了,而且还被扔进湖里,多半是一些无足轻重的人,他们身上的东西无非是一些饰品,男的基本是生前配的刀剑,女的不是簪子就是项链耳环,这些东西在旁人眼里既晦气又不值钱,但在王狗蛋和李四眼里,这些东西可是换钱吃饭的好宝贝。
“四哥,你还好意思提那个小黄灯!你差点把金子当铜的卖了!”王狗蛋抱怨的说道:“那个女的大头朝下扎进湖里,满头卷的都是污泥和水草,我废了老大劲才发现的那只簪子,卖的时候我说是金的,你非要说是铜的,差点赔了钱。”
“妈的,老子不是第一次看见金子么,谁还不出个错!”李四忽然觉得不是滋味,抬起手照着王狗蛋的脑壳就是一下,“就你见过金子,就你有本事!你个小崽子,跟老子捞了几天货,让你吃了几天饱饭,你还敢埋怨起老子没见识来了,要不是老子,你还上顿不接下顿,在哪个角落里挖树根子吃呢!”
王狗蛋连忙赔笑道:“四哥,还是您本事大,我能活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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