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私奔(第2/2页)
成功谋取了城主府内的一个差事。
后来,城主发现了他的经商天分,便让他与长子一起学习,而梦婷,也时常来找哥哥玩耍,于是,三人的关系便越来越亲密。
那一年,博超与吴家长子十九岁,梦婷十七岁。
就这样,博超在吴家度过了幸福的两年。
直到有一天,梦婷哭着找到他,告诉他吴城主准备将自己嫁给东极城周家长子。
那日,博超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被刺了狠狠一刀,特别是在梦婷说出喜欢的人其实是博超自己时。
博超疯了似的跑出城主府,跑到三人经常嬉戏的湖边,蹲下身子,抱头痛哭。
他知道,梦婷已经十九岁了。
七大家族的掌上明珠,通常在十六岁成年后便会嫁人,嫁给一个同样身为家族未来之星的年轻俊杰。
自己能遇到梦婷,并且给了他幸福的两年,已经是上天对自己的最大恩惠了。
博超明白,像自己这样低贱卑微的小商贩,是配不上各个家族的千金的。
他突然觉得,此生活着再无意义,一步一步的朝湖中走去。
直到湖水漫过脑袋,一双有力的大手将他拉了上来,他费力的咳出嘴里的湖水,看着眼前的吴家长子。
“我尽力了,我和父亲吵了一架,他骂我鼠目寸光,他说,身为大家族的子女,是没有爱情的。”吴家长子沮丧的说道,“就像我,在十七岁时,便娶了神光城主的女儿,新婚之前,我连她面都没见过。”
“我知道,所以我很感谢上天,它让我过了这辈子最最幸福的两年。”博超笑了,“我没有遗憾,所以,吴兄,让我没有遗憾的走吧,谢谢你。”
吴家长子紧握拳头,“兄弟,梦婷是我妹妹,我希望她幸福,所以,带她走吧,走的远远的,永远不要让我父亲找到你们。”
博超愣住了……
“今晚,我会安排好一切,你在城外等着,别回城主府了,父亲已经将你赶出去了,我会将梦婷送出去。”吴家长子转身便走。
可是没走几步,又回过头来,对着博超郑重说到,“别让我后悔,一定要好好对梦婷,如果让我知道她受了什么委屈,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说完,便大步走开了。
只剩博超一人,愣在湖边……
当晚,博超离开了,带着华宝城吴家主的女儿,私奔了……
那年,是天龙二十二年,博超二十一岁,梦婷十九岁。
第二年,梦婷为博超生下了第一个儿子,他们再也没有去过梵河以北。
博超内心始终怀着愧疚,他觉得自己无论怎样努力,都不能给梦婷城主千金般的生活,虽然梦婷对此毫不在意。
为了躲避华宝城的找寻,他们从来只敢在王国的南部沿海,或者西面十万大山附近的小城中做做生意。
好在博超是个能吃苦的男人,慢慢的,他们有了少许积蓄。
梦婷生下了第二个儿子。
带着两个不大的孩子,无法进行长途的颠簸,博超便与梦婷在神剑领地最西面的一座小城定居下来,专门做着将刀剑运往雨林领地的生意。
这一做,便是七年。
直到梦婷生下第三个孩子,博超决定,不再做这些需要两地奔波的生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