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官制(第2/3页)
央一级的官职有“相、卿士、卜、祝、史、师”。天子之下最重要的官是“三正”和“六事之人”。“三正”是高层次官长,主管政事,通常由二到三个官员同任;“六事之人”经常在天子左右,地位也很高,有军事行动的时候,可以代天子而统率军队。
另外还有车正,掌管车服;庖正,掌管膳食;牧正,掌管畜牧。他们都不是“三正”,只是直接为王室服务的中等官吏。“正”,是夏朝所有官吏的通称,相当于今民间口语“官”。
此外比较重要的官员还有:遒〔qiú音同囚〕人、啬(sè音同色)夫、大理、太史、羲和、瞽〔gǔ音同古〕、官师等。遒人,是王的近臣,负责上传下达;啬夫,执行国家经济权力;大理,掌管刑狱诉讼;太史,是掌管记事和册籍的史官;羲和,掌管历法;瞽,是盲人乐师,掌管祭祀和君王娱乐时的音乐;官师,是谏臣和学校的教官。
大禹的外放地方官员,是各方国诸侯和部族首领,称“伯”或“侯”。原为部族首领诸侯的方国多称为伯,天子直接分封诸侯的方国多称为侯。相对独立的方国没有土地所有权,受到夏朝天子制约,必须服从夏朝政令,对夏后氏王朝有承担贡纳、朝见、服役和随从征伐的义务。受到信任的诸侯,经常在王室中央为官。
牧,也叫州牧,虞舜时代就有了,为各州行政长官,负责征收贡赋。诸侯之下,还设有大夫,即各氏族的族长。
夏朝国家官员的名称和数量不止以上这些。《礼记·明堂位》曰:“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大禹所任命的官员是帝舜时代的翻倍。
《太平御览·卷二百三·尚书大传》曰:“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故有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所与为天下者,若此而已。(自公至元士凡百二十,此夏时之官也。)”元士为天子任命的“上士”,也叫“列士”,主要任务是辅佐天子所任命的大夫工作,有别于诸侯所任命的“中士”和“下士”。这也就是说,夏朝上至“三公”,下至“元士”,官员就已经达到了一百二十人。
古人说,“夏王有天下,诸侯有国,大夫有家。”大禹从分封邦国开始就建立了国家上下级之间的管控与服从,王室与诸侯之间的关系非常明晰。《太平御览·周礼·夏官》对太司马职责的解释,可以清楚看出王室究竟如何对邦国诸侯进行管控:“太司马之职,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制畿封国,以正邦国……”意思是,大司马的职责:
一是掌握建立邦国的九条法则,辅佐夏王制定邦国疆界,以正邦国之名分。
二是设立尊卑有别的礼仪,以辨别王室与诸侯的不同地位,区别邦国等级。
三是鼓励尚贤立功的道德,以激发邦国的劝善乐业之心,避免社会败坏。
四是设立州牧官职,监控邦国,以联结王室与邦国。
五是建立军队,按禁令究办,以正中平衡各个邦国。
六是实施区别职分纳贡,使邦国各尽所能。
七是检阅核计各地民众人数,让各邦国土地与人数平衡。
八是使用能均衡并坚守公平的法则,使得尊者守大、卑者守小,以安定各邦国。
九是使大国亲小国,小国事大国,各邦国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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