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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砍路(第2/2页)

    六色的光彩。

    人群自然而然的分开了一条路,斯坦因提着刀,就这样走到了舞池的中央

    “我是来杀人的,你们有多少”斯坦因的话音很小,只有周围的几个人听到了,他们把这句话一点一点的向外扩散,渐渐的引起了骚动。

    可是这样真的很慢,于是斯坦因挥刀砍死了最近的一个人,周围的人愣住了,于是斯坦因砍死了第二个。

    周围的人往后退了一步,第三个也死了。

    舞池太大了,音乐声太吵了,杀死两三个人真的是连发动骚乱都有些奢侈。

    那就杀更多人吧。

    十个,二十个,终于有人开始反抗,有人开始逃散了,或许是因为太过恐惧和混乱,音乐被调成了一首高雅的钢琴曲,舒缓,高昂。

    真是不合时宜的音乐啊。

    可是又有什么区别呢,斯坦因又杀了十人。杀人而已。

    混战中斯坦因没有用过个性,因为他的刀上已经被鲜血覆盖,根本也分不清刀身上的血液是谁的,而血液的主人十有八九也已经死亡了。

    这时候一把刀的优势就出来了,无论人群中有什么样的个性,用刀砍掉他的脖子就可以了,敌人什么的,不就是用来砍的吗。

    斯坦因仿佛从刀中感受到了颤抖,这把刀在笑,浑身浸满了鲜血的刀享受着杀戮的快感,这才是一把好刀该有的器量。

    斯坦因又杀了十人。舞池很空旷,没有什么可以躲闪地方,斯坦因只能在包围圈内小范围的挪移,挪移的途中刀刀致命。

    麻烦一些的是,总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个性来无时无刻的干扰着斯坦因的行动,不过这些个性并不强力,靠身体的强度就可以破解掉。

    唯一的问题就只有体力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杀,杀到血流成河,杀到敌人失去最后的勇气,杀死胆敢反抗的最后一人。

    从楼上走下来了一行人,为首的是艾斯特他看着这遍地的鲜血和尸体叹了口气“真的太没有品位了”

    艾斯特大摇大摆等我坐在了楼梯上,打通了电话“斯坦因到了,开始吧”

    艾斯特,那是自己的目标,斯坦因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一身紫色的身影,就那么大摇大摆的坐在那里,仿佛在看一场激烈的武打戏。

    他在看什么于斯坦因无关,既然看到了目标,那么小鱼小虾什么的杀再多也都没有了必要。

    斯坦因选定了方向,长刀在手中从未挥空过,刀刀见血,他每次来这个地方,都是有人让路的,而这次,路是由自己砍出来的。

    没有什么路是砍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