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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朝槿(第2/3页)

    人口实。

    等朝槿再找到她的时候,沈宜嘉已经从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孤僻不善言辞的小孩儿。

    朝槿想带她走,沈宜嘉却抱着孤儿院里潮湿又充满霉味的被子不撒手,朝槿只好将人和被子一起带了回去。

    沈宜嘉到了新地方,怯生生地抬起眼睛看了看,又慌忙低下了头。

    那时,沈宜嘉才十岁。

    当时的她喜欢一个东西只会眼睛一直盯着,当你问她想不想要时,她却总是摇摇头。

    “我现在要不起这个东西。”

    孩子的懂事是最令人心疼的,她们本应该是撒欢奔跑,天真烂漫,就算带些被宠坏的小脾气都是情有可原的。可宜嘉让她不止一次感到挫败。

    每次朝槿给宜嘉买礼物,沈宜嘉都会装作不经意道:“小妈,这个贵不贵?“一听价钱就立马横眉竖眼,摆起.管家婆的架势来:“小妈,你太乱花钱了!”

    有次朝槿问到想不想要回自己原来的名字时,更是感到了她不同于别的孩子的成熟感。

    她说:“我叫沈宜家,因为我妈妈期待我成为一个宜室宜家的女孩子。但是,对我说这句话的人去别的地方了。所以,我希望我永远不要成为像妈妈所说的那样。”

    朝槿心里是知道的,她在课本上从来没有写过沈宜嘉这个名字,反倒是在演算纸上写了无数次“沈宜家”,每次发了新书都会将这三个字方方正正地写在书正中央。

    她这样也是为了告诉朝槿,她不想给朝槿添麻烦。

    将这样一个孩子养大其实并没有让朝槿操多少心,沈宜嘉她从小就知道自己在什么时间该干什么。她会将事情利益最大化后做出最优选择,就算再讨厌也会坚持做下去。朝槿一直觉得沈宜嘉理智地好像一个机器人。

    也不怪沈宜嘉,她本是一-个受着宠的小女孩,一朝变成孤儿看着亲戚的脸色行事任谁都会受不了。

    想到这里朝槿开始担心起了沈宜嘉的未来。她这样一个性子,不说是别人,她自己都过不了自己那一关,因为结婚并不是她心中的最优选择。

    还有习镜。

    朝槿躺在床上翻了个身。

    习镜是美国人,他们之间的第一-次相遇是在一个湖边,那时的她正在为自己的期末考试努力奋斗。

    朝槿是一位画家,师从勒戈夫先生,是他的第五个弟子。

    那日她在湖边写生时无意间看到了个男人站在湖边,就顺手当作景色画了下来。谁知就是因为这一幅画,她在办画展时却被画中的男人看到后将画买了下来。

    他们就此相识。

    积极向上又带有中国古典女性美的朝槿立刻俘获了习镜的心。

    那段时间是朝槿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候,有视她为接班人的师父,有一个互相喜欢着的爱人,有着处在上升期的事业。

    那是朝槿的名气可谓是如日中天,被冠以“超现实主,义新星女画家”,“东方天才少女”,“神秘国度的传奇女子”。

    就在这样的吹捧下,朝槿整日飘飘然,甚至连自己的师兄都不放在眼里,这样的她走出了人生中最错误的一步:她退出了师门。

    朝槿原本以为这并不是一个多么重要的事情,她觉得自己已经可以自立门户成为像师父那样的一代宗师。

    可是,她错了。

    她看着师父失望的眼光,师兄们愤恨夹杂着不屑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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