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再临(第2/2页)
播报的信息,她的心里升起一股冲动。
“那一定是时光机,我要去找到那个机器里的人,或许是未来的我带来了什么有用的东西,可以帮助现在的我早点复活弗利萨叔叔。”
……
沈牧赟再次来到这里时,出现在了这架时光机这里,而好巧不巧的是,他刚出现在时光机这里时,布玛正好也赶到了,两人就这么毫无准备地相遇了。
“你一定就是乘坐这架机器的人吧?这是不是时光机?你是不是来这里告诉我救醒弗利萨叔叔的方法的?”
沈牧赟被布玛一连串的问题问懵了,一时也不知道先回答哪一个,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蠢女人,我可不是坐着这个时光机来的,我也要找这个胡乱穿越时空的家伙,还有,弗利萨是永远都不会醒来了。”
“你胡说,我一定会救醒弗利萨叔叔的,我可是天才美少女科学家。”布玛现在才只有二十多岁,还不到三十岁,所以才自称美少女,当然了,在她的字典里,就算到了五六十岁,她依然是美少女,可以归纳为一句话,老娘天下最美,永远年轻。
“哼,天生的蠢材。”沈牧赟说完这句话就有些后悔了,可是那丝意识现在对他还是有一些影响的,所以导致了他有些轻微的精分,平时看不出来,关键时候,比如有一些下意识的刺激时,就会无意识地采取回应,就比如这次,直接习惯性地说了一句。
“喂,你是什么人?竟然敢瞧不起我,我可告诉你,这世上我只比弗利萨叔叔差一点点而已,和我比起来,你更像一个蠢材。”不过好在布玛没有意识到,听到除了她的弗利萨叔叔以外,竟然还有人敢这么说她,当即反驳回去道。
“哼,懒得和你计较,我还有事情要做呢。”
“喂,蠢材,你是不是要去找使用这机器的人?正好我也想要去,带上我吧。”布玛虽然没有多少战斗力,但是这么多年跟着她的弗利萨叔叔走南闯北,已经养成了一双识人无数的眼睛,只要看看对方的气势,就能大致知道对方的实力有多高。
只是,现在她的认知里,也只是将实力划分为几个层次,不入流、比赛亚人强、比布罗利强、比十七号强、比沙鲁强、比布欧强,这些而已,什么?比弗利萨强?呵呵,在她的心里,不会存在这种家伙的,她的弗利萨叔叔是最强的。
“随便你,爱跟就跟,只要能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