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3/4页)
朱晨曦忽然对我大声说到,“对你来说可能是幼稚,但是对他们却是很有趣,你知道吗?这里的他们全是一些失去了父母的孩子,有的甚至一生下来就被送到了这里。”
看到她的样子,我的眼睛睁得极大,我不知道她为何如此生气,但她的话却触动了我,的确,放眼望去,这福利院的孩子基本上都是四五岁的孩子,大一点的还有七八岁的,不过最大的还是十二岁的小男孩,后来听别人说一直没人领养。
我还是走了过去和他们玩起老鹰捉小鸡,有几个小孩看见我走过去都往后退了退,好像有点害怕我的样子,朱晨曦摸了摸他们的脑袋瓜让他们不必害怕。
不过我发现我可能是进坑了,几局游戏玩下来我就是老鹰,从来没有变过,然后朱晨曦是母鸡带着小朋友躲着我,可是我感到了很快乐很开心,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了真正的快乐。
然后朱晨曦又带着我去捐款给山里贫困的孩子,虽然我只捐了十块,但却对遥远的他们来说却是很幸福快乐的,朱晨曦要是早说会来捐款的话,我肯定会把我家里的书本碟片,大衣全给捐过去。
捐过款之后她又带我去了敬老院,帮助他们打扫卫生,收拾房间,和他们聊天。
我看了看手表,已经五点多了,我先开始以为我们是往回走了,可没想到朱晨曦又把我带到了医院去献血。
先开始我是拒绝的,想着我都这样了,自己的血都要没了,为什么还要去捐血,但经过朱晨曦的劝说下,我还是去献了血,五百毫升,现在的我已经得了癌症,这是逃脱不了的事实,所以我用着这些血也没用了,反正还剩下两天我就要和这个人间说拜拜了,不如多多造福世间,把血献出去,正好也有很多人需要它。
我不怕打针,所以当护士把针头插进我的手臂里的时候,我却很高兴。
“小伙子真勇敢啊!”护士夸奖起了我。
我朝那个护士笑了笑,摸了摸脑袋。
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助人为乐的意思,帮助人真的可以使人快乐,为什么直到现在还能被人记住,就是因为他的好人好事做的太多了,让别人始终无法忘记他,我也知道了得到别人的赞赏是件多么快乐的事。
虽然你的奉献哪怕只想水滴一样渺小,可是对于那些生活贫困的人们来说却像大海一样广阔。他们可能记不住你的名字,他们可能不知道你的模样,有时候有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是不付出就什么也没有,当你付出了的时候,哪怕你得来的是一个微笑,一个拥抱,一份关怀或者是一句感谢又或者是个小小的问候,你都会感觉很开心很快乐。
我也终于明白了朱晨曦所谓的那个人生的意义是什么了,她的人生意义则是“为他人”,难怪每次我见到她,都发现她的脸上总是绽开着美丽的笑容,那个笑容正是她付出而得来的。
我也知道了人生的意义其实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的那个梦想,更是为了别人,自私是不可取的,一个人总是想着自己,那么他将永远没有朋友,他自己一个人会越走越远,甚至会迷失方向,迷失自己。
“谢谢!”这是我发自内心的,真的非常感谢她。
“谢我什么?”朱晨曦歪过头看了看我,表现得很俏皮。
我朝她笑了笑,没说话,我真的十分感谢她,这七天里还有这样的人出现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