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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万万没想到(第1/2页)

    若不是过忘川河必须得走奈何桥,我是想打个响指就闪现到那丫头面前制止她。

    忘川河水依旧是那么上缓下急,待我刚看到奈何桥的影子就听见孟婆那独有的有些凉薄而沧桑的声音在唱歌。

    而孟婆甫一看到我,离了老远就朝我弯腰行礼道:“司命大人——”

    我点点头,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准备跳过待客汤那步,直接带黎弥踏上奈何桥。

    却不料孟婆上前一步,将我们拦在桥下,双手奉上了一个细长的黑匣子。

    我挑眉,用扇子敲了敲那盒子:“这是什么?”

    “大人一看便知。”孟婆的表情比现在的我还要高深莫测一些。

    真是没想到,少言寡语的孟婆一向公私分明,行得正坐得直,竟也学会了大庭广众之下行贿?

    我将那盒子就着她的手打开来看,却看来看去都没看出什么门道。

    里面的东西再寻常不过,是一支玄金步摇尾部垂下的流苏是细细金线,根根分明。

    有趣的是这些金线居然柔软滑手,仿佛拥有生命一般。

    而且,我怎么看都觉得我好像在哪见过这步摇......

    “大人不要瞧不起这个小东西,这是前任孟婆留给下官的,是一绝世奇兵,名叫知命。”

    知命?知命拂尘?

    鬼界著名的上古鬼器,能博古通今,更有传说称其能使时光逆流。若是往常的话,我对这种东西只会抱有欣赏之意,毕竟我手中的阴阳扇已是鬼器中的王。不过此刻,我倒正是有点想要这东西……

    万万没想到,知命这等神兵利器居然在一个小小的孟婆手中,我是真没想到......

    将内力灌入知命中,果然这小小的玄金步摇瞬间变大成了一柄通体乌黑通透的拂尘,垂下的金丝更加柔软光亮,一副朝气勃勃的样子——看得出这小家伙还没有认主,所以它感受到来自于我的磅礴内力后,有些像久渴的鱼儿游入大海,一时间有些乐不思蜀。

    我握着知命,低头想在孟婆的眼中再看出些什么,可她却说什么都不肯再抬头。

    若是别人这样,我定然硬掰也要拿扇柄逼他把头仰起来。

    但我不愿勉强孟婆——毕竟她前前后后也帮了我不少次忙,我总不能过河拆桥,强人所难。

    更何况,我这河还没过完呢!

    我这个人吧......虽然因为位高权重惯了,有些无法无天,但是基本做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只是不得不说有些时候,不讲道理真能省去许多麻烦事。

    “想必大人要比下官更了解知命之妙,下官将此物献与大人,愿知命从今往后不再蒙尘。”

    “......我一直以为你是阎王的人。”

    孟婆能说出这番话,真是令我非常意外。

    她在阴曹地府的时间其实并不长,比我还晚来了几万年。我与她打交道的时间更少,几乎就是从那丫头来开始,我们俩才时常见面的,一开始的时候只是例行公事,见了面基本也不说话。

    真正与她有交集是后来我逐渐开始照顾那丫头开始的。

    那之后我和阎王的关系急速恶化,原本只是互相看不顺眼,后来简直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而打那之后我总是隔三差五地被阎王找去,以各种乱七八糟的理由——彼时她总是在阎王旁边,虽然是没有帮着阎王跟我打架,可也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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