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进京(第1/2页)
唐瑜揶揄的盯着心中含春的李沐晨“我很好奇,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进军营的时候都没见沈将军找过你”
李沐晨睨了她一眼,忍着疼痛轻挪一下,找个更舒服的姿势“这叫做一见钟情”
唐瑜像是有所感触的点点头,李沐晨眉梢一挑“倒是你,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你是女子”
“奥,真的吗?有那么明显吗?他们都没认出来”唐瑜疑惑的问
“别忘了我也是女扮男装,所以很容易看穿”
“切,我都没看出你是女子”唐瑜一撇嘴小女儿心态展漏无疑
李沐晨勾起唇角,试探的问“你进军营是为了沈墨连?”
唐瑜一顿,然后大方的承认“嗯,我是来报恩的,三年前要不是他,我可能就被天云山上的野兽给吃了!我拿着他留下的半截玉佩找了他三年,终于有人认出说是见过沈将军身上系着这样的玉佩,我就追到了军营,可惜沈将军不是,幸好最后让我找到了”幸福洋溢的弯了眉眼
李沐晨也为她高兴,沈墨连一看就是那种沉稳不多情的男人,值得托付终身,再想到沈墨寒,有机会得问问他,是不是他们沈家都出情种,感情专一可是这个朝代最难得可贵的情感!
大军每日赶路到子时,休息三个时辰,辰时一刻准时出发,在车上被迫躺了十日,终于受不了的爆发了
幽怨的盯着坐在面前不肯松口的沈墨寒,最后只能服软,撒娇道“我都要散架了,就一个时辰?”没有反应,再接再厉“半个时辰?”无动于衷,一咬牙“两刻钟”有种你在不答应我就生气的架势
沈墨寒忍着笑意,竖起食指,没有回旋余地的说道“一刻钟”皱起的脸很是不爽的想要讨价还价,沈墨寒手猛然的收回“还是在车里待着比较稳妥”
“我去,一刻钟就一刻钟”好汉不吃眼前亏,她李沐晨竟然有被人吃得死死的一天,孰不可忍,等伤好了一定要翻身贫农把歌唱!
披上蚕丝锦银色华丽的斗篷,由沈墨寒轻缓的抱下马车,和煦的阳光温暖的照射在她的身上,伸手挡住刺眼的阳光,指缝溢出的光晕,渲染刺目,微眯杏眼,白皙的皮肤几乎成透明,发着荧光,黑绸般的秀发披散在背上,撤去遮掩的英气妆容,绝丽脱俗,倾国倾城的容颜,看呆一众人,这天仙一样的女子是谁?
沈墨寒有点后悔答应李沐晨的要求,阴沉的扫视众人,心中冒着酸气,恼怒的将兜帽罩在她的头上,李沐晨不解的瞅着脸色不善的人,只能乖乖的带着往旁边走了两步,享受的深吸着新鲜的空气,马车中浓重的草药味都要把她给熏死了
陈逸跟着宁王搬到了后面的马车上,毕竟路途遥远,长久骑马受不了,一直自责的只打听李沐晨的伤势,没有要求去见她,所以不知道此刻的李沐晨也很苦恼哀怨
一刻钟很快就过去了,只能认命的回到马车,闭目养神,想着如何压倒沈墨寒,不能受其摆布!
窦骁掐着自己的胳膊,疼的直呼“刚才那个是李沐晨?”
夏渊也没想到素衣没有任何装饰的李沐晨能美成那样动人心魄,不得不佩服将军的眼光,看来他也要快点找个媳妇了!
晚饭的时候是唐瑜端来的,沈墨寒一晚上都没有过来,心下有点奇怪“是不是有什么事情?”
“嗯”唐瑜不明“没什么事啊!就是好像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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