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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千六百零一章 三项证据(第3/4页)

    的完全是一套人马。

    由此可见,这封建社会得有多少冤枉的。

    完全就看县令的英明程度。

    英明一些,冤枉的就少点。

    昏聩的,冤枉的就比比皆是。

    为什么,义军进城,就要释放囚犯,被认为是善举。

    就是因为绝大部分都是好人。

    一句话,对于衙役来说,是凶狠歹毒的杀人犯好抓,还是流浪汉,身边的乞丐,乃至无辜的百姓好抓 显然是后者。

    真要是找人替罪,优先就是流民,乞丐,随后就是周围有牵连的百姓。

    所以百姓有事没事,都不会找衙役的。

    宁可自己吃亏,忍气吞声。

    而刘推官的文书,就会一路报到按察使,然后就是刑部尚书。

    最后再由天子勾决。

    一般来说,刘推官已经做到这种程度,是不会被批驳的。

    而在这时。

    刘根在大堂之上,大喊道

    “大家听好了。”

    “我是冤枉的,我真是冤枉的”

    “我一开始只是想偷东西,后来又想冒名顶替。”

    “但是我真没杀人。”

    “我最后去喊那客人出城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因为他死了,所以我才敢偷东西的。”

    “不是说我为了偷东西就去杀人。”

    在这最关键的时候,刘根终于说出了另外一种可能,也比较符合逻辑的可能。

    这算是一个平时奸滑之人,最后的机灵了。

    换成老实人,此时脑子全懵了。

    但是,问题是他的证据确实不足。

    他只能靠嘴巴,却拿不出自己不是凶手的证据。

    而对于刘推官来说,证据确实很足。

    一来,尸体在刘根家的后院发现。

    二来,尸体的包裹被刘根藏了起来。

    三来,刘根畏罪潜逃。

    这些都是证据。

    一般来说,这三条命中,基本只能说明那人就是你杀的。

    当然实际上在闻人升看来,在一个封建社会里,推官能做到这一步来说,已经非常非常不错了。

    至少是他没有像现实世界里的,封建时代,随便找个无辜者来抵罪。

    尸体埋在刘根家的后院,又偷偷占人家的银子,还想冒名顶替。

    三条都占了,怎么说他也不是无辜的。

    就算不是他杀的人,也至少要判个10年20年的。

    当然古代生产力不发达,没有所谓的有期徒刑。

    不会将你长期监禁在大牢里,除非你是钦犯。

    一般都是匆匆判决,然后赶紧流放,发配,或者去城墙做苦役。

    没有蹲在牢房里白吃饭的好事。

    现在判成个斩监侯,其实也差不多了。

    碰到皇上大赦的话,可能就死不了。

    而皇上大赦的时候,还真不少。

    哎,可以说这个刘推官已经是仁至义尽。

    当然,闻人升知道这并不是刘推官仁慈。

    而是他要考虑到案件频发,也有可能误杀。

    如果他太过于昏庸鲁莽了,他也活不了太长时间,就会被人报复而死。

    而现在他把三条证据公布出去,至少那个刘根的父亲,还有他的亲戚都会认为刘根有罪的,罪有应得。

    不会进行报复。

    也不会搞出什么半夜下毒,路上设陷阱的手段

    于是,很快刘推官相关文书就一路向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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