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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朋友(第3/3页)

    到先到的余江点的菜上来的时候,杨宁才明白了周叔为何对这个地方如此推崇,也明白了为何1这地儿1从外面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个吃饭的地儿。

    因为,这是件野味饭店,而且是那种极为正宗,甚至不能光明正大开着的野味饭店。

    什么野鸡,斑鸠之类的好东西都是有着,还有些不能说的也有,当然了,这些不能说的野味,也没有太过夸张啊,不至于什么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啥,要真有这些,杨宁估计周叔也不会来吃。

    “卧槽,真是好东西哎,味道还这么好,不虚此行啊。”

    林松尝了口斑鸠后,立刻就是竖起了大拇指,极为赞赏的说着;虽说跟着过来没有买到好物件,但就凭这顿野味,他也觉得来得不亏了。

    味道是真不错,杨宁心下是如此想着的,尤其是那野鸡,味道全然不同与普通的鸡肉,很是鲜香。

    “不错吧,来尝尝这酒,这是他们家自个酿的高粱酒,很是香啊。”余江见着二人吃得火热,却是给他们倒上了酒,开口说着。

    方才上菜的时候,杨宁也是看了个明白,这家店其实就是一家三口开的,刚开门的女孩貌似以及他父母,至于这些纯正的野味,估摸着也是男主人自个跑山里打来的。

    “嗯!!这酒也不错啊,杨兄弟你尝尝。”

    林松显然是吃嗨了,喝了口高粱酒,边大声赞赏边是叫着杨宁。

    …………

    这一顿饭四人吃得很是开心,主要是林松这家伙喝了酒后整个人显得很是活跃,属于那种在酒局上能带动气氛的人。

    故而,酒过三巡后,几人却都是有些醉了。

    这吃也吃好了,喝也喝足了,杨宁便是结了帐,四人打了个车一道回了江城主城区。

    等到快凌晨的时候,杨宁才是回到了住处。

    说实话,今天这顿饭花的钱不少,毕竟物以稀为贵,野味这东西能便宜了啊,但一向节约的杨宁这次却是觉得无所谓。

    一是请人吃饭若还是斤斤计较的话实在不好,二就是这顿酒喝完,和余江这位江城古玩界大佬的关系是好上了许多,甚至和林松也成了朋友,这还是不错的。

    华夏人嘛,酒桌交际很是正常,尤其是男人,喝酒无疑是拉近原本较为陌生的关系最快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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