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一章(第2/2页)
绝对是京城烧鸡第一家的老字号出品。
正吃得欢实呢,金笛一抬眼就看见王小秋手里捏着两只干巴巴瘦津津的鸡爪子,低着头默默地开始啃……瘦巴巴的小秋啃着根本没肉的鸡爪子,呃,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心酸啊!
金笛有些吃不下去了,她有些不舍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鸡腿,犹豫片刻,还是咬牙把手中的鸡腿递到了小秋面前:“你吃这个吧!我……我太胖了,要少吃肉。”
小秋微微愕然着抬头,在看清金笛满脸的不舍之后,一个没忍住就笑了。
不等金笛反应过来,已经被乔西一把拉开,然后,凑到金笛耳朵边儿低声道:“吃你的吧,那丫头就爱那一口,每次家里吃鸡,鸡爪子都是她的,别人想吃都没有的!”
金笛满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啃鸡爪的小秋,见她那么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干瘦的鸡爪子,半天也啃不下一口肉……好吧,瘦子的世界胖子不懂,她还是听乔西的话,安心吃自己的鸡腿儿吧。至少,她不必再为自己吃肉小秋啃骨头不好意思了。
相对于几个女生还算斯文的吃相,几个男生,特别是叶廷伟、刘长征、蒋立阳几个,就太能闹腾了。一个个吆吆喝喝,咋咋呼呼,一边抓着肉往嘴里塞,一边拎着啤酒瓶儿吹瓶儿——这些人连筷子都能忘了,也不用指望他们记得找喝酒的杯子,反正吃东西能用手抓,喝酒直接吹瓶子嘛,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哇,才够豪爽!够男人啊!
其实,八零年初,啤酒在国内绝对称得上次新事物,大多数人还不习惯喝这种略带苦涩还有丰富泡沫的酒,甚至有资深酒客对它嗤之以鼻,称之为‘马尿’!呃,就颜色和长相看,还真能算是‘比喻形象’!
可热衷于追逐新事物的年轻人都比较愿意尝试,即便,他们喝着啤酒也觉得不好喝,也觉得又苦又涩还不如汽水儿,可男人嘛,不喝酒能算男人?白酒那种东西……太老旧,不时髦了(度数太高,喝不了哇,无法显示男子汉的气概呀),所以,哥是时髦的八〇年代新青年,喝酒就喝啤酒!阅读最新章节请关注微信号:rdww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