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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族长亚瑟(第3/3页)

    上肩高起码也要超过两米,简直快比我大出一倍了。这个庞然大物站在我的面前,那强烈的压迫感让我快要停止呼吸了。此时的我已经无力吐槽了,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怎么会有这么大的狼。我赶紧去观察它的属性:

    老迈的丛林狼王,莱克部族族长亚瑟(八阶精英)

    性别:雄性

    生命值:100

    魔法值:60

    攻击力:八0-104

    防御力:6-70

    魔法防御力:60-6八

    咬合力:60公斤

    魔法抗性风抗:19

    速度:6

    火抗:14

    雷抗:14

    冰抗:

    土抗:4

    神圣抗性:1

    黑暗抗性:16

    精神抗性:10

    可捕捉

    咕嘟,我咽了口吐沫,刚不过啊,这货也太猛了吧,属性完全碾压,这尼玛是要上天的节奏啊。我这点可怜兮兮的攻击力,连狼王的防都破不了,还玩个蛋。而且,看这狼王的速度,我滴个乖乖,我感觉我这八点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应该跟现实中的狼的速度差不多。可是这狼王的速度居然有6点,快是我的三倍了,你就去想吧这货究竟是有多快。恩,简直就是法拉利跑车,不,我估计这货加速起来比跑车还要快。我表示我还是个孩子,跟这种大牲口打架我是拒绝的,,,以。好吧,说我怂的人你站住,不服你去跟狼王刚一波。

    我眼珠转了转便想到了说辞,干咳了几声,我诚惶诚恐地说道:“尊敬的亚瑟族长,我来这里真的无意冒犯。我的家园被人类的冒险者占领了,我现在无家可归,我的亲人也全都死在了人类的手中,只有我活了下来,无论如何请您收下我吧。”我说的这些话倒也不全是胡扯,自我的灵魂跟狼结合之后,这都一个多月了,我估计我出生的地方现在早已经被玩家给占领了,想想玩家的数量我就觉得头皮发麻,那简直就像蝗虫一样,所过之处寸草不生。

    我心中对那些被玩家无限蹂躏的怪兽默哀了三秒钟,然后这才想起来,我可千万不能死啊,这要是死了肯定又回新手村了,我擦,就我这体格,一旦被玩家发现,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想到这里,我顿时感觉菊花一紧,这要是被一群玩家给围上,十个我捆住一起也不够铺天盖地的玩家杀的。天天杀普通怪物的玩家看到我这个活蹦乱跳的的精英怪,还不跟见了屎的狗一样,一窝蜂的扑过来,我估计我的裤衩子都要被爆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