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银票之争(第5/5页)
一张五两,还有一张是三两。一共是一百两。”
张宝儿转过头,叫文书将程清泉交代的笔录让程清泉签名画押。
接着张宝儿又让吴大讲述拾取银票的经过。
吴大道:“今天早晨,天还没有大亮,我在城门口拾到一团纸,后来,展开一看,是银票。一共是六十两。两张二十两的,一张十二两,一张五两,还有一张三两。我兑了三两的银票,买了米,割了肉回家。我阿娘却硬要我把这钱还给失主。她说,这么大的一笔钱,谁丢了,就要了谁的命,花这样的钱,就像在谋财害命。我想,她说的话有道理,就把钱还了。想不到,他竟然诬陷我吞下了他四十两银子,县令大人,您要为我主持公道呀!”
张宝儿叫过文书,让吴大在交代的笔录上签名画押。
这时,去向吴大母亲询问的捕快已经回来,他在张宝儿耳边如此这般,汇报了一番。
张宝儿最后结案道:“刚才,我已经派人去问过吴大的母亲,她说的话和吴大说的话基本相同。这说明,你们说的话都是实话。程清泉说的话也应该是实话,因为,自己丢失的东西,自己最清楚。你们双方都说的实话,银票票面虽然相同,这只是巧合,关键是银票的张数不同,吴大拾到了五张,而程清泉丟失的是七张。吴大捡到的银票是团作一团的,不可能被风吹去了两张,也不可能有人捡到了银票只抽了两张,又把它丢在路上。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吴大捡到的银票不是程清泉丢失的银票,是无主的银票。无主的银票应该收缴国库。但是,本官注意到,吴大的母亲,自己生活非常贫寒,但是,在巨额财物面前,不为所动,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这样的母亲是个大贤大德,大慈大爱的人。理应受到官府的嘉奖。本县令决定,将这些银票全部奖励给她。至于程清泉,你的银票还没有找到。我们官府一定协同你寻找,一旦找到,我们会通知你来领取的。案子就这样了断。”
张宝儿这番判决,引起了轰动,围观的百姓高声欢呼。
吴大高高兴兴地拿了银票,回家去交给母亲。
程清泉一屁股瘫坐在大堂之上,被两个皂隶搀扶着,推出了衙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