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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二十四章 娲皇孕生六妖部,诸天佛子发宏愿(第3/4页)

    部族而言,人族就像是玩物、奴隶以及储备粮。

    陶潜借演天虫能瞧见这些,炼有一双无碍天眼的金蝉子,更是在进入郑国后的第一个时辰便洞悉所有。

    只是出乎陶潜意料,金蝉子并未立刻施大神通,将六妖部族尽数杀了。

    而是颇有耐心,领着那七头大妖,径直去了郑国第一座城池之内。

    那城,唤作玄水城。

    城民十万余,由一头唤作黑水魈的妖仙统治。

    此妖有一怪癖,每日需沐浴。

    偏生又有一恶趣,明明有呼风唤雨的神通,可以唤来甘霖大雨为自己沐浴,它却非要占了水源之地,在其中翻腾,使得该城周遭所有河湖都变得污浊不堪。

    本该是劳作时节,但此地水源遭污,十万生民一边要受天道意志催生,不得不日日行那繁衍生育之时,一边又要饮那污秽之水,实在煎熬。

    更致命的是,时日一长,喝过水之人都变得污秽丑陋。

    人不人,鬼不鬼。

    不知情之人来这里一瞧,只怕要以为自己误入了妖鬼之地。

    此日,金蝉子来了。

    他天眼观瞧,十万生民之苦痛入眸。

    “阿弥陀佛”

    一声佛号过后,金蝉子竟主动割开手腕。

    随着一滴金黄色佛血滴入水源,由此衍生出的一条环绕玄水城的河流,眨眼间开始变得澄澈,立刻吸引了所有生民去饮。

    饮过后,神迹降临。

    本已异化为妖鬼的人族,竟开始恢复正常人身。

    在所有人怔愣时,忽有佛光普照,地涌金莲,伴随着异象,金蝉子缓步而来。

    “吾乃金蝉子,自唐国而来。”

    “吾乃佛尊二弟子,吾修炼诸天佛法多年,已证悟罗汉金身,吾累世行善,积有无尽功德受吾一口炁,豁免百病;喝吾一滴血,可避万劫;食吾一口肉,长生不死。”

    听到这里,尚算不得什么。

    只要稍稍有些见识的修士,都知道佛尊二弟子意味着什么。

    你金蝉子的血肉佛炁再如何的稀罕,谁又敢去招惹呢

    就像谁都晓得,若能吞了当代佛尊,谁都能立地成佛。

    可惜,谁能真个吞了

    不过这些念头,很快就变了。

    金蝉子又自昂头,朗声道

    “吾托生于搜神界内,不忍此界生灵涂炭,是以在佛尊面前立下宏愿大誓,吾愿行走人间,愿散尽一身修行,蜕下一身血肉,舍弃累世功德,以济度苍生”

    “为证此誓,便自此间污浊起,吾将以佛血化之”

    这宏愿一发,顿生异象。

    整个搜神界的天地,都开始震颤。

    各种匪夷所思的天地异象迸发,在某种恢弘伟力的催动下,金蝉子那一句句宏愿,竟是转瞬传遍了整个搜神界。

    不管是寻常人族,还是灵修,以及盘踞此界的诸天、道脉传人无一例外,都听了个真切。

    陶大魔子,也是一样。

    且他很清楚,这并不是金蝉子或者诸天佛教暗中用了什么手段在自吹自擂。

    这些画面,是被搜神界天道本源扩散出去的。

    “好个傻大儿”

    “有奶便是娘是吧,不就是一个宏愿大誓么,这就向金蝉子摇尾巴了”

    “莫非不知道佛教出来的,最精擅玩这套”

    陶魔子这几句,颇有些酸溜溜的意味。

    他先前费尽心思讨好搜神界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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