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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庭审激辩(第2/2页)

    合议庭判令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谢谢”

    橙子真是头头是道,语言犀利。

    太厉害了,收下我的膝盖

    带教律师一脸欣慰。

    岳律的表情亮了,老父亲的感觉有木有

    瞎说,那是看女朋友的表情

    哈哈哈,你们太逗了。

    审判长开口,“请原告明确针对两被告方要求他们承担责任的原因、事实和理由是什么”

    林鲲志愣了一下,突然有点慌乱。

    郭菲看了看自己的资料连忙说道“原因和理由主要是基于侵权责任法以及民事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一个法律规定。”

    “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致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基于此权力为原告请求三项费用。”

    审判长看过来,“这个法庭已经注意到,法庭想问的是你刚才提到的侵权行为,请你明确指出两个被告分别是什么侵权行为”

    被告根本没有侵权行为吧,他什么也没干。

    锅从天上来。

    房主太无辜了。

    原告这官司有点难打。

    自己跑别人家里去,又不看好孩子,别人哪里侵权了

    她自己才侵权,擅闯民宅

    但这种案子一般被告都会输,多少要赔一点。

    郭菲想了一下,“我们的受害人进入装修屋中时已经处于一个巨大的现实危险当中,装修公司的工人并未阻止她们进入,也未提出危险警告,被告是以一种间接的方式造成侵害的结果。”

    这有点牵强了吧那如果一个人买一把刀去杀别人,那是不是卖刀的商家也是间接造成侵害的结果

    卖刀的我招谁惹谁了

    既然知道处于一个现实危险当中还进去,不是自己找死吗

    别人没义务跟你说那么多。

    原告有点被动啊

    审判长又开口,“那你说的这些侵权行为中有对方过错的侵权行为的描述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装修公司有义务提醒和阻止未成年人进入危险的工作区域,装修公司未尽到提醒义务。”

    “你认为禁止的方式有什么”

    “我方认为装修公司的工人应开口提出阻止,并主动告知屋内具有不确定安全因素的地方,对于有危险的地方比如阳台应放置物品阻挡以消除安全隐患。”

    这样说也有点道理。

    这样一来就完全是装修公司的责任了。

    房主本来就很无辜。

    主要还是孩子母亲自己的责任,不进去不就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