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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湛不荒唐(62)(第1/3页)

    天保三年,正月

    短短一个月的事情,让阿瓘快速地成长起来。

    他擦掉落在肩上的血雪,心里早已一片麻木。

    疯狂的北齐皇帝带着一千百保鲜卑,一人带两骑,以最快的速度进入库莫奚族的领地内。粮食没带,每人带了半头猪肉,以生肉为食,以冰雪解渴。

    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因为高洋怕库莫奚人遥遥发现炊烟,早早转移了。

    被主人家发现了,还抢劫个屁啊

    他是带人出来打劫牲畜的,肯定是要出其不意,再造一笔大的

    库莫奚人驯养的牛马多,在北齐皇帝的眼里就跟肥羊一样,不狠狠地打劫一笔都对不起自己。高洋摸到身上的铠甲,感觉跟冰块一样冷。

    但他的心是火热的,十分兴奋。

    他用杀人的环首刀砍下来一整条猪腿,用刀刃切成大片,吃得狼吞虎咽的。他旁边的小个子戴着面具,似乎有些犹豫。

    “阿瓘,可是后悔了”

    “不后悔,我吃”

    阿瓘以前总觉得自己能吃苦,肯定能照顾好自己,结果现实告诉他太天真了。外头的生活让他知道,他原来是这么娇生惯养的公子哥儿。

    生猪肉的气味很大,脂肪都结成白花花一大片,外面抹了薄薄一层盐,又咸又腥的味道恶心得他险些吐出来。

    但男孩摘下面具,他捂着嘴,强迫自己咽下去。

    他吃了半斤生肉。

    吃生猪肉算什么。

    高洋用刀锋串过一片生肉,品尝到残留的血液味道,似乎还有些享受“若在战场上真没有吃的,人肉也得吃。灾荒年间,易子而食也不是没有,先吃小孩,再吃女人。”

    二叔说起来云淡风轻,仿佛不是什么大事。阿瓘的心神一震,竟然要吃人肉

    他,还学不会。

    冻伤的战马被高洋下令杀了,毫不可惜。因为没了可以再抢,抢了库莫奚人的,什么都有了。

    最重要的保持战力,不能叫军队饿肚子。

    阿瓘学着习惯这种生活,甚至还仰着头去喝马血。看到曾经的战友举着刀走过来,一头黑色的公马眼睛蓄满了泪水。

    “嘶”

    它嘶鸣着,撅着冻伤发黑的蹄子,却没有踢人。下一秒,一刀下去,温热咸腥的血液流到阿瓘的喉咙里,算是不错的营养品。

    这是口热乎的。

    因为高孝瓘是皇帝的侄子,所以他是第一个喝马血的。

    后面的百保鲜卑都在排队,人人茹毛饮血,鲜红的血液更能激发了心里的斗志。

    高洋用鲜卑语大呼“等打下库莫奚部,男的反抗者杀,女人随便抓活着的牛马牲畜都给朕赶回去大齐,回军分予尔等”

    这是军中常见的激励手段。

    女人,钱财。

    库莫奚人没钱,但他们有很多牲口。跟随皇帝的百保鲜卑情绪激昂,每人分几头牛,乡里能算富翁。

    谁家没婆娘的,陛下说了,可以随便抢

    众人磨刀霍霍,好像群狼闯进了羊堆一样。

    阿瓘听着二叔用鲜卑语发布军令,感激九叔逼着自己学习语言。要是高澄的儿子都听不懂鲜卑语,当真是十分讽刺。

    “陛下威武,陛下威武”

    “杀,杀,杀”

    男孩带着面具,双腿夹紧马腹,他冷漠地跟在二叔身边,专门负责补刀。入夜,好多人都看不清视野,但高洋带着的人马没有夜盲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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