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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迢迢长路27(第2/4页)

    来一命换一命。

    洛萤心中觉得有些好笑,有些话术,当真是千百年来都不变,二十几岁在父母看来也是巨婴,只是有些不懂事而已。

    因为不懂事他就可以风流,浪荡,可以肆意的玩弄感情,可以将自己的发妻弃之于不顾,弃如敝履,肆意,打着新式文化的大旗来满足自己的一己之私。

    所谓的追求真爱罗曼蒂克,不过是贪恋年轻的美色,贪恋年轻的身体,贪恋年轻的新鲜,而家里的妻子早已如明日黄花一般,看厌了。

    所谓的自由恋爱,不过是为了一己之私,借着新文化新风潮的大旗,反封建反陈规陋习,好像自己就站在了制高点上,自己永远无错一般。

    两家婚姻永结同心之好,于当下时代而言,这从来不是两个人之间的情爱。

    所谓门当户对,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家庭,与两个人都是要永远承担的责任。

    追求自由恋爱,新式婚姻没有错,可林远若是真爱那位穿洋装学洋文,可以和他一起罗曼蒂克,能够懂得对方真正需求,互诉情衷的爱人,如果他真爱她,就应当处理好这一切。

    他要抛却自己那陈旧的腐朽的封建包办的婚姻,可以啊,没什么不可以,可结发夫妻,三载婚姻,婉儿于他而言早已成为责任。

    “林远他不懂事,他还是个孩子,公爹您可曾记得,婉儿尚且要比明远小两岁,林远他还是个孩子,婉儿就不是孩子了吗”

    婉儿声声控诉,林远他是有爹有娘的孩子,可她是没爹没娘的孩子啊。

    亲爹过世之后被看着自己长大的林伯伯接进了家门,和林远完婚。

    婉儿曾以为,她没了亲爹亲娘,可还有公公婆婆。

    可后来的一切告诉她,这不过是痴心妄想罢了。

    “林远有两位同窗,一个名叫袁志飞,一个名叫荀安昌。”

    “那袁志飞家中妻子乃是十岁便成婚的童养媳,大了他五岁,大字不识一个,袁志飞与林远同年国中毕业,乃是那男子中学的优秀毕业生代表,毕业之时发表代表讲话。”

    “我曾听林远说,国中内爱慕这位袁同学之人不少,可袁同学向来直接拒绝,对着所有人说他早已成婚,今生唯妻子一人。”

    “林远说他是个大傻子,有女同学思慕递来情书,甚至还要主动欲要招赘袁同学和自家女儿一并送予西洋求学的。可袁同学全都拒绝,不为所动,带着他的妻子儿女一并去了津南工作。”

    “那个荀安昌同学,家中妻子乃是大家闺秀,裹小脚,读古文,通诗词歌赋,却半分不理解西洋之文。荀同学曾与林远提及,与妻子无话可说。”

    “荀同学心中尚有仰慕之女同学,但始终不曾表露半分。待到国中毕业,荀同学与家中发妻和离,在公报上登了离婚启示,给了妻子嫁妆,婚后的房子铺子银子,甚至荀家认了这位曾经的少奶奶做干女儿,保她日后一生无忧。彻底处理好之后他才表达了对女同学的思慕,追求那自由婚姻。”

    婉儿的语气里夹杂着羡慕与向往。

    “婉儿羡慕她们,这两位嫂嫂都嫁了个好男人,这两位同学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担得起自己的责任。”

    “所谓的新式婚姻,自由恋爱,从来不是借口。你们不过是欺负我一介孤女,扫地出门罢了。可林远只会打着那所谓西洋的大旗,林家,当真是无耻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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