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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chapter12(第2/3页)

    比赛很是期待。

    尼尔斯站在不远处吸烟,他的头发在风中飘扬,烟头的火光一闪一灭,探照灯将他影子拉得很长。

    樊希看着他,一瞬不眨。脑中突然又闪过小卖部里那惊险的一幕,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确实有魄力,任何时候,都是大局在握。

    尼尔斯抽完烟并没有坐回原位,而是在不远处和马克说话,直到过了二十分钟,内森也记牌结束,他才走了回来。

    内森道,“你真就这么胸有成竹?”

    这个美国佬问出了樊希的质疑。

    尼尔斯道,“这个速度不算快,世界纪录才分钟。”

    “……”内森瞬间无语,觉得自己要被气死。

    樊希冰冰凉凉的声音插入两人之间,“快没用,得看精准率。”

    一语惊醒梦中人,内森一巴掌拍在桌面上,指着樊希道,“你真相了。”

    两人转身背对牌,樊希报出花色,他们随后在纸上写下排列顺序。

    一共三次机会。

    内森三战三胜,记牌时间26分多钟。

    尼尔斯三战三胜,记牌时间6分多钟。

    两人准确率一致,但尼尔斯却比内森快了整整四倍。

    这四倍,拉出的就是凡人和天才的距离!

    樊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中满是不可思议。一共156张牌,他费时332秒,平均记一张牌才2秒。2秒是什么概念?也就是滴答滴答两下!一个数字,他差不多一眼扫过,就全部印在脑中了。这样的大脑和扫描仪有什么区别?

    内森打了他一拳,笑着摇头,“你小子厉害啊。我练了一年记忆,还是搞不过你,甘拜下风。”

    尼尔斯笑笑,“我的记忆力确实比别人好了一点,也许你再练一年,就能超过我了。”

    内森哈哈大笑,“岂止一年?估计得十年才有可能吧。难怪今天下午的偷袭,你能够全身而退,要换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估计都去上帝那报道了。”

    樊希问,“你现在还能说出小卖部里货架的摆放顺序么?”

    尼尔斯看了她一眼,点头。

    “右手第二排货架的第五行,放的是什么?”

    樊希根本没注意过这个细节,她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尼尔斯几乎没有犹豫,就将货品的摆放秩序说了出来。

    她哑口无言。

    人们天生对强者有一种向往,而尼尔斯绝对属于这类人,他的自信不是空穴来风,他确实有这实力。

    樊希想,这个男人,她算是和他耗上了。

    比赛结束,尼尔斯起身想走,却被樊希一把抓住。

    她的手指紧紧抓住他的手臂,力道还不小,尼尔斯一怔,瞬间想起了下午她甩在自己脸上的那两大巴掌。

    “你赢了他这局,还有我。”

    内森一听,顿时来兴趣了,道,“怎么,你也是记忆高手?”

    樊希没理他,一双漆黑的眼睛紧紧盯着尼尔斯,问,“你敢接受我挑战么?”

    热量从她的手指尖穿入他的皮肤,这是两人第二次有身体上的直接接触,他拉住她的手腕,让她松开,问道,“你想怎么比?”

    “一共12种底色,多层重叠,成为一种新颜色。随机抽取两组,观察五分钟,然后说出新颜色是由哪几种底色组成。”

    尼尔斯看了她一秒道,“这我做不到。”

    “是做不到,还是觉得太简单不屑一顾?”

    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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