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一十六章 冷静的“疯子”(第3/4页)
怪异,每次动手都伴随着嗑药,他总是头部向后仰起,浑身得发抖。但又保留部分理智,他喜欢音乐,爱听贝多芬,连灭门都要跟着节奏一一屠杀,还能与一个即将被自己杀害的男人讨论音乐审美。毫无疑问他是披着公务员羊皮的坏蛋,但又有一套自己的杀人作风
从他的职业设定来看,他是一名缉毒的执法者,可是偏偏自己却又涉毒,所以,我想史丹的疯狂则隐喻着都市的堕落与疯狂,一个外表光鲜的衣冠禽兽。或许他是一个最能代表当代都市感的纽约城中,司法系统里却充斥着坏警察,被都市所污染,相当于一个反面人物进行反衬”
“如果你是史丹,你认为这一场戏,他的想法是什么”李易对他的回答不置可否又问道。
尼尔雷恩怔了一下,然后开口道“如果我是史丹,那么我是个黑白两道通吃的缉毒警长,吸毒也贩毒,有很强的第六感,纽约的这块地早已在我的控制下。
某天一个意大利移民藏了我的货,真是胆大包天,我先带着手下去跟那无脑的蠢才要货,那蠢才硬不承认。
我决定杀一儆百,灭门立威。杀人前得磕个x兴奋兴奋,暴力的快感与性相通,我的脑中开始响起了贝多芬的曲子,x的作用使我彻底放松,我开始拿枪演奏了
是的,我很喜欢贝多芬,在乐曲放缓感到无聊时,我开始和猎物玩耍,等曲调再度激昂,我再杀光,这本身就是一场玩过许多次的游戏,他们在我眼里早就是尸体了。
结果出了岔子,那个蠢才打了我一枪,把我的新西服都毁了,这让我癫狂暴躁,非鞭尸不可
”
不得不说,这家伙的确有一手啊
想法非常有趣,而且说起来的时候,似乎有些进入状态。
“ok,那么来一段,嗯,第一段,嗑药的戏”李易想了想说道。
可以说这一段戏,在李易看来,绝对是无比惊艳的一段。
他看过很多有嗑药戏码的电影,但是可以说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面的史丹的那一场,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
尼尔雷恩怔了一下,他倒是没想到李易会要求他演这一段。
这其实非常考验他的应变,因为他并不知道李易要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效果,所以,只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演。
首先要结合这个角色的特点,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其次,这样的人,在这样的时候,他会有什么样的反应
尼尔雷恩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演了起来。
李易也看的很认真。
只见尼尔雷恩突然歪着头,然后一副用力咬开药丸的模样。
紧接着,他慢慢地涨红了脸,额头上青筋浮现,紧接着又放松了下来,似乎药劲儿上来了,他的表情转为柔和,甚至有些恍惚。
整个过程其实持续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那种虔诚又躁动兴奋的表情,被他表现得很充分
虽然和李易看到的原版有一些不同,但是却同样的精彩。
“呼呼”结束之后,尼尔雷恩长长地呼了口气。
“啪啪啪”李易忍不住鼓起掌来,其他人也都不由地鼓起掌来。
对方能拿到戛纳电影节的影帝奖项,本身其实演技不需要质疑,但是李易没想到,他表演的比自己预想之中的要好
这个角色是简单的,但是又是复杂的。
简单在于,他是个很纯粹的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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