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第三阶段主线任务完成(第3/4页)
完,姜正就小声朝她吩咐道
“在外头别叫我主人,叫我名字就行,这么叫的话会让别人想歪的。”
本来蜜儿在换上便服后,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涉世未深、清纯可爱的小姑娘。
要是被别人听到她在喊姜正“主人”的话,那感觉就像是两人在玩什么奇怪的主仆游戏一样。
的确,姜正跟蜜儿是主仆,但那是真正的主仆,而不是玩“主仆游戏”的那种主仆那明显带着强烈的暧昧气息。
蜜儿虽然不太明白这点,不过她也只好点了点头,继续问道
“主咳咳,姜正,你刚刚到底点了什么”
“猪脚饭啊,一大一小两碗,大的我吃,小的伱吃。”
“那后面的呢小女子还可以理解粉肠是什么,但这个四点又是”
“这个啊,是猪蹄上的一个特殊部位,喏,端过来了已经。”
还没等蜜儿反应过来,老板就已经端着一个盘子和两个大碗一起走了过来。
两个大碗里头装着或多或少的米饭,米饭上盖着切得酥烂软糯的卤肉,还有几片肉卷和一大把咸菜。
一勺香气四溢的浓郁卤汁浇在米饭上,让本来寡淡的米饭也呈现出诱人的蜜色甜香。
而另一个盘子里则是装着半盘卤小肠,小肠看上去油润可口,还带着一些诱人的肥边。
至于盘子的另一半,则是装着几块看上去形状非常规整的猪脚或者说这才是蜜儿认知中的“猪脚”。
怎么回事这两碗是猪脚饭但这也不是猪脚啊,盘子里的不才是猪脚吗
似乎察觉到了蜜儿眼神中的疑惑,姜正也拿起筷子掰开递了过去,解释道
“这猪脚饭虽然叫猪脚饭,不过实际上材料是猪肘,而这个四点才是正儿八经的猪脚。”
所谓的“四点”,是位于猪蹄末端再往上一点的位置,不到后肘的地方。
四点的皮和骨之间连着粗大的猪脚筋,经过卤制后,可以轻松地皮骨分离。
带着蹄筋的部位吃起来既有咬劲又有肉香,可谓是整只猪脚上最好的部分,得是老饕才会专程来买。
至少在吃猪脚饭这方面,姜正显然算是老饕,所以他只要口袋宽裕就会过来点这个吃。
“来,尝尝看吧,虽然比不上你吃过的那些高级食物,但大口大口的吃却别有一番风味。”
姜正介绍完后就捧起大碗,大口大口地将米饭、猪脚和酸菜一起拨进嘴里。
瞧见他那副吃的香甜的样子,蜜儿也好奇地夹起一小块肥瘦相间的肘子肉放进口中。
唔,这味道好吃。
切好的肘子肉每一块既糯软又完整,但放进嘴里的时候却感觉一下子就会自然地化开。
吃了一口猪脚后,蜜儿也学着姜正那样把侵染了汤汁的米饭和酸菜一起扒进嘴里,大口吃了起来。
其实对于精通厨艺,并且吃过各种精致食物的蜜儿而言,这道菜做得真的非常粗糙。
本身菜品使用的肘子就并非什么高级食材,做法更是简单。
只是先将猪脚煮熟,再用各种香料和调味料进行腌制和卤制,仅此而已。
相较于那些食材选用考究,做法更是精致到令人头皮发麻的高级餐品。
这猪脚饭简直像是大老粗一拍脑门想出来的做法,跟高档完全不沾边儿。
但很神奇的是,这么廉价的材料,这么粗糙的烹饪,弄出来的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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