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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主义(第2/3页)

    烂烂,鞋子露着脚趾。

    这般穷苦,还三三两两地踢着起毛边的漏气足球。

    他们笑着闹着。用偷来或是捡来的食物填饱肚子后,就又开始踢球。

    完全不用为了明天的日子发愁。也是因为发愁也没用。

    剩下与莱恩一般大的青少年,则叼着不知哪里弄来的烟头。

    脸上什么颜色都有。

    黑色有的是乌黑的眼圈,有的是已经晕染的眼线。

    红色有的是奇怪的口红,有的则是被人打坏正在流血的伤口。

    街边的妇女有人正在洗衣服,有人穿着廉价的丝袜倚靠在门框。

    男人们在白日里不多见,只有晚上才会从各处回来。

    有的进了洗衣服女人的屋子,没一会儿就能听到里面传来妇女高兴的呼声。说着明天的饭钱有着落了。

    有的则是进了穿着廉价丝袜女人的房间里。

    不过里面似乎在争吵。莱恩仔细听了一会儿,猜想应该是在讲价。

    这里的世界,对年纪尚轻的莱恩来说,就是一个别致的,充满生命力的,让人有生存欲望的地方。

    他用自己昂贵的衣服,换了一身发臭的t恤长裤。

    他抓乱了自己的头发,抹了两层灰,跑向了人群。

    快乐,无比快乐。

    想做什么做什么。

    没有歧视,没有规矩,不讲尊严与礼教。

    他要做上帝便是上帝,他想成为谁便成为谁。

    从那之后,莱恩每过几天就会偷溜出去。

    他交了几个好朋友。

    那几个人带着他见识了许多他没有见识过的东西。

    如此过了几年,他爱上了象征死亡的摇滚。

    他非常喜欢一支叫勇敢者的乐队。

    那支乐队充满的冒险精神,什么都敢做。粉丝大多都是挣扎着生存的贫民。

    与粉丝气质相同,乐队成员也很穷。

    每次演出能够饭钱,已经算是收益不错了。

    可莱恩如此有钱,他也没有想过要为这支乐队多花一分钱。

    他就是喜欢这支乐队本来的样子。这种穷困潦倒,为了生活不断奔波,竭尽全力向世界呐喊,也得不到公正的对待。

    粉丝们疯狂崇拜的,就是这样一支乐队。

    莱恩不想改变他们。

    起初他是这样的。

    可后来他才想明白,原来他不仅喜欢这样纯粹的乐队,他还享受看着底层人民痛苦挣扎的快感。

    每次扮演完穷人后回到家里,他都不禁想,白天一起踢球的那几个蠢货,现在是不是饿着肚子在城区翻垃圾桶呢

    如此想着,莱恩还会好心地叫仆人多扔一些糕点甜品到附近的垃圾站。

    别管是被野猫野狗叼走,还是被那群朋友翻走,都算是他尽了一份爱心了,不是吗

    莱恩越想越兴奋,不由得大笑起来。

    不过很快就被管家制止了。

    说这种笑不符合礼仪,需要注意。

    莱恩只好收敛了笑容。

    这个管家是爷爷雇的外国管家。

    听说他家几代都是伺候王室的。

    想必请他来为一个黄种人服务,应该是一笔不菲的价格。

    后来这个管家死的时候,莱恩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解脱。

    别管他是怎么死的,总之他是死了。

    没人再有正当的借口束缚莱恩。

    于是莱恩解放天性,撒了很多钱给身边看管他的保姆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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