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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心证(第3/4页)

    边看电视一边编,一天闲来无事能整七八个,她们往外卖,一个二十,收回来倒手,就能卖到四五十。”

    “这东西可不会乱卖,在市场上找不到,只有少数人知道门路,也只有少数用得着的人才会进货。”

    陶小妖脸上显出一丝恶意,声音带钩“猜猜这些头发从哪来也许是哪个五十岁大妈的还是哪个非主流中年大汉的”

    孙耀踉跄后退,颤抖得越发厉害,猛地抓住头大哭,反身就跑。

    看着他跑远了,陶小妖撸着猫娇俏地跺着脚回头,看到方若华抿成一条细线的嘴唇轻轻一笑。

    方若华的目光落在黑色的发结上,低垂下眼眸,目光轻轻闪了闪。

    “你喜欢,给你。”

    陶小妖把发结递过去,轻笑,“这些都是妖门女人的结,不捆男人的心,捆的是这世间的名利浮沉。”

    方若华冷酷的脸色轻轻收了收,脸上又露出颇为和煦的笑容。

    陶小妖蹙眉,冷哼,抓着发结一转身踢踢踏踏地走了,她怀里的大猫甩了甩尾巴,一双圆溜溜的猫眼偷偷地向外看。

    方若华一转头,拍了拍花洒的脑袋“写作业。”

    花洒“”

    小孩子继续做功课,方若华拎着菜篮子,揣上钱包,也不骑车,溜溜达达地溜达到菜市场去买菜。

    论速度,其实她这一双腿比车子要快,即便她懒懒散散,悠悠闲闲地走,也一样快。

    她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默默唱歌。

    唱支山歌给党听,我把党来比母亲;母亲只生了我的身,党的光辉照我心

    咳咳,方若华轻轻吐了吐舌头,有点心虚,幸好她没唱出来让她家老母亲听见。

    无意识的,这是无意识的。

    谁让前阵子唱这类歌唱得有点嗨,几乎是天天都唱上几首,节奏感不自觉就熟悉得很了。

    方若华停下脚步,一转头,看到了对面四楼的好媳妇陆璐。

    陆璐低着头,看着自己的双脚,轻轻从包里取出一张信封递过去。

    她面前站着的是个瘦瘦小小的男人,表情猥琐,目光轻轻在陆璐的锁骨,胸口流连,手还不老实,慢慢吞吞地伸过去在她的屁股上重重按了一下。

    陆璐身体一僵。

    那男人本来看着都想撤手,又似乎有点留恋,粗糙的大手悄悄向陆璐宽大的羊毛衫里面摸去。

    “哎哟。”

    他的手还没钻到衣服里,就疼了一下,猛地缩手不停地抖动,转头眯着眼看了看,见外面站着个人,他就故作无事地调头跑了。

    方若华装作没看到,只笑了笑“买菜一起走”

    陆璐抬了抬头,露出个很温和的笑容,笑容特别亲切,就像是对着镜子练出来的一样。

    “好。”

    方若华一路跟着陆璐,虽然没说几句话,却买到了又新鲜又便宜的瓜果菜蔬。

    两个人在四合院门口分道扬镳,陆璐一步踏入漆黑的楼道,一只猫忽然蹿出来,吓了她一大跳。

    “怕什么”

    陶小妖不知从哪个角落钻出,一手抄起猫,轻轻弯了弯腰,低声对陆璐道“你把事情做麻烦了,让一个人一直疯很麻烦,还得坚持用药,还得用得不着痕迹,甚至让外人察觉,让人抓住把柄,事情就变得越来越难,其实让人死反而简单得很。”

    “这世上每天有多少人死去噎死的,砸死的,撞死的,淹死的,闲着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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