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先生文集卷四十二 札子(第2/3页)
取进止。
乞朝陵札子
臣当仁宗皇帝、英宗皇帝迁坐之时,方以遭丧、疾病在外,今蒙召还,复备从官。伏见朝廷将命官朝拜诸陵,臣欲备使,冀得少纾蝼蚁区区感慕之情。伏望圣慈特赐矜许。取进止。
乞免修实录札子
臣准合门报敕,差臣与吴充同修英宗皇帝实录。窃缘臣于吴充为正亲家,虑有共事之嫌。今来实录院止阙吕公著一人,臣于讨论缀缉,不如吴充精密,若止差吴充一人,以代公著,自足办事。伏望圣恩详酌指挥,所有敕牒,臣未敢受。取进止。
乞改科条制札子
伏以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而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材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议者之所患也。今欲追复古制以革其弊,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庶几可复古矣。
所对明经科欲行废罢,并诸科元额内解明经人数添解进士,及更俟一次科场,不许新应诸科人投下文字,渐令改习进士。仍于京东、陕西、河东、河北、京西五路先置学官,使之教导。于南省所添进士奏名,仍具别作一项,止取上件京东等五路应举人并府监诸路曾应诸科改应进士人数。所贵合格者多,可以诱进诸科向习进士科业。如允所奏,乞降敕命施行。
庙议札子
准中书门下奏,准治平四年闰三月八日敕,迁僖祖庙主藏之夹室。臣等闻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商、周之王断自稷、契以下者,非绝喾以上遗之,以其自有本统承之故也。若夫尊卑之位、先后之序,则子孙虽齐圣有功,不得以加其祖考,天下万世之通道也。
窃以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稷、契疑无以异。今毁其庙而藏其主夹室,替祖考之尊而下附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事存之义。求之前载,虽或有然,考合于经,乃无成宪。因情制礼,实在圣时。
伏惟皇帝陛下仁孝聪明,绍天稽古,动容周旋,惟道之从。宗祀重事,所宜博考。乞以臣等所奏付之两制详议而择取其当。
议服札子
先王制服也,顺性命之理而为之节。恩之深浅、义之远近、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于此乎权之。
传曰“三年之丧,未有知其所从来者也。”盖期年及缌麻,缘是以为衰,而其轻重迟速之制,非得与时变易。唯贵之于贱,或降或绝或否。盖在先王之时,诸侯大夫各君其父兄,欲尊尊之义有所伸,则宜亲亲之恩有所屈,此其所以降绝之意也。自封建之法废,诸侯大夫降绝之礼无所复施,士大夫无宗,其适孙传重之属,不可纯用周制。臣愚以谓方今惟诸侯大夫降绝之礼可废,而适子死,非传爵者,无众子,乃可于适孙承重。自余丧服,当用周制而已。何则先王制服,三年之丧以为差,非得与时变易故也。然自秦、汉以来,言礼者或失经旨,而历代承用,传守至今,与夫近世改制,亦皆有说,非以义折衷则不明,故臣于所欲定则为议以辩之。
末学寡陋,独用己见决千岁以来之所惑,恐不能尽。伏乞以付学士大夫博议,令臣得与反复。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