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不好意思,我走错地方了(第1/4页)
无尽荒漠向东,死亡的气息渐渐消散,无数顽强的生命在极少的雨露下生存。而在更接近低矮山丘的荒漠边缘,一座土黄色的城市屹立着。
绿洲山脉是无尽荒漠扩张的最大阻挡,葱绿的绿洲山脉依靠着碧泉湖,无数植物在这里生根发芽,而有了植物便有了生命,接着成百上千的动物迁徙而来,在绿洲山脉中自成一系。
而人类便也是迁徙而来的生物之一,这座建立在山脉前的雄伟城市名为金沙城,是一座居住着十几万人口的繁华城市。这座城市吸引人的不是一年四季炎热无比,也不是不允许大量获取资源的绿洲山脉,而是无尽荒漠的边缘地带,甚至是禁地。
无尽荒漠代表着死亡,大多数生命都没办法在这片极度干枯的土地上生存,只要从绿洲山脉向西四百公里,那就算是永远都不会降水的无尽荒漠地带,砂石伴随狂风不断清洗的生命禁地,没有人知道无尽荒漠尽头是什么,因为没有人能够走到那里。
然而在这片代表着死亡的荒漠中,死物经过千万年的累积和变化到了一个非常恐怖的量,比如说矿石。无尽荒漠中,只要开凿四五米深,遍地黄金白银,开凿十一二米深,遍地珍贵矿石,开凿十七八米深,遍地稀有矿石,若是开凿三十米以上的深度,那可不得了,估计什么东西都能挖出来。
金沙城正是因为如此,才变得如此长盛不衰,不论是战时还是盛世,这里总聚集了无数想要发财的人。
金沙城从属于威斯曼王国,是一位领冕的领地,这位领冕名叫思登,是威斯曼王国最大的财主之一,拥兵近五十万,手下近百冠冕,一位侯爵十几位伯爵数百男爵,可谓是势力庞大。而这座金沙城便是一位他的心腹伯爵,同时也是金冠冠冕所管理着,每年这座城市的赋税都至少有三十万威斯曼金币,这足够养活十五万人整整一年。
然而如今这位伯爵,金冠冠冕,罗思登·芬奇弗里曼,正坐在城市最靠近绿洲山脉建筑的城堡中,一间巨大奢华,满是珠光宝气的房间内,眉头苦皱思考着什么。
一个月前,城市里来了一个女孩,她并不是从威斯曼内地来的,而是从无尽荒漠来的,当然了这些都是事后的调查。起初谁又能注意得到这么一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可爱女孩呢?
然而在头一天晚上,她被人骗入红坊,然后发生了一系列的事情,接着女孩发飙了……
其实当时的事情很简单,女孩被人骗去卖身,然后卖完了,发现钱不对数,找上老鸨,结果被扇了一巴掌……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女孩血洗了老鸨的店,女的不杀只杀男的,接着红坊的守备队前去,全被杀了,然后城卫军的头领亲自带兵前去,带了五百人——因为红坊的守备队队长是他的弟弟,亲弟弟。
接着自己被手下呼唤,那时候自己正跟一个漂亮姑娘激战正酣,生气的听完,也顾不得滚床单了,赶紧带人冲去。然而到了红坊的时候,人已经死光了,道路上除了男人的尸体就是女人的尖叫,那个女孩还在杀,逮着一个杀一个,少说杀了得有七八百人,整条红坊不过两三千米,全是血,到处都是。
女孩的眼睛是赤红的,皮肤在淡淡地红坊街灯下十分白皙,似乎是黑色的短发上沾满了鲜血,浑身只穿了一件染红的白色吊带裙。她是一位恶魔,年幼的恶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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