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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1章 黄金案(中)(第2/2页)

    但黄金贵重值钱是国人根深蒂固的,暂时不能用不代表不会起贪念。

    从郭组长家离开,他又骑车找到老高家。

    与郭组长差不多,老高也在家,不过有点被迫休息的意思。

    “十八号那天,到点你就锁仓库走了”

    “对,平时都这样,谁知道有人会偷黄金。”

    和记录的差不多,没什么新发现,邻居对老高的评价挺不错。

    一天过去,真正的线索没有,只能说对案件了解深了些。

    晚饭在食堂吃的窝头,嗯

    局长也在吃窝头。

    第二天他独自骑车来到厂里,没再叫安哥带着。

    出示局长给的证件后,询问保卫科的人,十八号下班,有谁出厂门口时手是藏衣服里,或者有托抓动作的。

    结果可想而知,没人注意。

    不知道为什么,李文华心里有股邪火,想骂人又不知道骂谁那种。

    他蹲在门口抽烟,让自已脑子当空。

    想想之前大筛查没查出来,自已一个人重新过筛,工作量太大,还是得梳理出思路,找到线头顺着解。

    首先,羊角锤,上班带羊角锤来说明有做过准备工作。

    既然提前有准备,那不在场证明是否可以伪造呢

    因为只要蹲个厕所的时间,差不多就能搞定。

    完全可以和几人一起,途中借上厕所离开,偷出黄金藏在某处,然后若无其事现身,公安问起来的时候相互作证,确实在一起,上厕所的事被所有人自动忽略。

    这样伪造的不在场证明有个前提,得是在厂里,否则蹲个坑得掉进去时间才够。

    下班时间,正常情况工人往外走是不会聚在一起待十几分钟以上的,图啥,聊天可以边走边聊。

    干部,多数干部下班并不聚在一起,除非有什么事,不然也是各回各家。

    那什么情况下有三人及以上聚一起,下班后十几分钟不回家。

    为什么是三人,因为两人但凡其中一个离开十来分钟都无法相互作证。

    小偷既然要伪造不在场证明,保险起见人越多越好。

    李文华对这个厂了解不多,所以把问题抛给保卫科的人。

    “下班后不回家,还多人一起的”门岗两人面露思考。

    其中一名干事说“泡澡算不算”

    李文华眼前一亮“厂里有澡堂”

    “有啊。”

    干事说的理所当然,觉得这多正常的事。

    李文华张张嘴,最后还是没说。

    他本想找保卫科长帮忙查,星期六当天都有谁在厂里泡澡,但这案已经被市局接管,厂里保卫科不适合插手。

    李文华骑车返回局里,到局长办公室请求支援。

    局长听完他的推理有些惊讶“你的意思是,有人利用泡澡伪造不在场证明”

    “有这个可能,既然提前准备了羊角锤,为什么不能提前想好退路呢”

    “有道理,我这就安排人,由你来带队怎么样”

    “额,不用了吧,我跟着一起去就行。”

    李文华觉得自已年轻的外表,又是完全陌生的人,很容易令一些公安不满,以消极的态度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