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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九章 审案(第2/2页)

    居都来了,得知凶手竟是他,当场就把人打个半死。

    如果不是官差阻拦,大概那人都活不到处决的那天。

    而沈兰前几日去查的案子,是一起藏尸案。

    有个妇人杀了自己的公公,分尸后藏于家中菜地,分了好几处埋的。

    沈兰从尸体的断口处判断出凶手力气不大,可能是孩童或者妇人。

    而藏尸处基本可以断定这起凶杀案是家人所为。

    那妇人连生了三个女儿,被公婆丈夫不喜,常年被丈夫家暴。

    这也就罢了,从今年初起,她公公觉得可能是儿子不行,所以在某个儿子不在家的夜里,摸进了儿媳妇的房间,把人强了。

    这种事有一就有二。

    儿媳妇有苦难言,又顾及三个闺女不敢离开。

    又有一次,那公公施暴后威胁她,说要将大孙女嫁给村里的老地主做妾,这才引来了杀身之祸。

    凶手已经被带回来了,今日就会开堂审理。

    沈兰因为是这个案子的仵作,升堂时也出席了,并且条理清晰地阐述了案情。

    没什么弯弯绕绕的不清不楚的地方,那妇人也认罪,只是一味地求情,希望官老爷能网开一面。

    如果放在现代,律师也许可以从“自卫”的角度为她辩解,也许可以减轻刑罚。

    可是在这个“孝”为天的时代,别说她残忍杀害了父辈,就算只是还手,也会被人戳脊梁骨。

    “他不是人,他们一家都是魔鬼我死没关系,但我的三个女儿一定会被他们折磨死的”妇人哭的稀里哗啦,让人动容。

    但主审是年纪颇大的推官,只恨她杀人分尸,手段极其残忍,哪里在乎她的感受。

    “虎毒不食子,她们随父姓,也是家里的成员,怎么可能会被杀你自己心中有恶,看谁都是恶。”

    “不是我听到了,他们已经收了那老地主的银钱,要不是公公死了,我女儿早被送给那老头糟践了。

    孩子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啊,身上也留着他家的血,他们怎能如此狠心

    我不后悔杀人,他们一家都不是人,我闺女留在他们家里绝不会有好下场。

    大人,求求您大发慈悲,让我安顿好三个孩子再死行吗”

    沈兰直截了当地问“你要怎么安置她们只要她们一天还姓孙,你就带不走她们。”

    在这里,即使和离,也没有母亲将孩子带走的道理。

    “我我不知道”妇人心慌意乱。

    她是个好母亲,但她同时也只是个普通人,没有通天的本领。

    主审官用力拍下惊堂木,“无需多言,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吕翠花,犯杀人罪,手段残忍,不孝不义,判”

    “等一下。”沈兰站出来,朝主审官请求“大人,她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但是本案还有个嫌疑人未抓获。”

    “什么意思”

    “吕翠花身体不好,在家连提水都难,何况是杀人埋尸,所以我猜测,此案应该还有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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