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选美(2)(第1/3页)
花海夺魁
林沫盯着报纸上的黑字,深深眉头。
选美怪物也想当爱豆吗好奇怪。
林沫叹了口气,把报纸叠成豆腐块,和木棍一起捏在手里。跟简单粗暴的“存活”相比,这次的任务明显处于她的技术盲区,她已经开始感到头疼了。
大路尽头隐约看得见一些高楼和灯光,任务地点应该就在那里。
林沫不再迟疑,加快了脚步。
她的想法很简单,先去“洞仙公馆”跟温倩文汇合,要是实在找不到愿意合作的美女队友,就拾掇拾掇温倩文,让她上;再不行,就跟评委“心平气和”地聊一聊;要是还不行,那就只能把路子往“野”走了。
至少后面两条,是她擅长的内容。林沫如此安慰自己。
半个小时后。
林沫站在华灯初上的闹市中央,脸上带了点恍惚。
两侧,带着明显西式风格的楼房鳞次栉比。交通灯,招牌灯,从精致的玻璃窗里透出来的吊顶灯,五光十色,照得大街如同白昼。
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们在宽阔的街上流动,西装配礼帽,旗袍套洋装,擦肩而过时,还能闻到他们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电车叮叮地从路中央穿过,自行车和小轿车紧随其后。黄包车也不甘示弱,车夫撒开腿子,跑得又快又稳,一转眼就消失在拐角处。
如此真实,但又如此违和。和她出来的地方相比,这里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
短暂的停顿后,林沫回过神来。
“你好。”她礼貌地拦住一名路人,“请问洞仙公馆怎么走”
对方迅速溜了她一眼,皱眉,指了个方向。
衣着褴褛的女孩站在闹市街头,格格不入,像一粒石子被丢进了水潭中,激起层层涟漪。然而女孩本人却毫无自觉,坦坦荡荡地走入人流之中。
过马路时,一群穿着黑色和蓝色校服的年轻人呼啦啦地迎面而来,只言片语传入林沫耳中
“听我表哥说,好多明星也去呢”
“真的吗白凝去不去我最喜欢她的电影了”
“这个,还不太清楚,应该去的吧,她那么好看。”
“她去的话,我也想去了”
“好啊,要是你去,我就把我的压岁钱都拿来给你投票”
林沫目送他们离开,察觉到街上有很多闲人都在讨论“选美”相关的话题。看来这次“丰市小姐”选拔赛,影响力非常的广。
不过,也并不是所有市民都抱着积极认可的态度。点心店门口,两个拎着袋子的女人在嘀嘀咕咕
“活了半辈子,就没听过这么荒唐的事选小姐你说像不像话”
“别说了,连提一提我都脸红。但架不住先生太太们脑子发热呀那些女明星就算了,好些个好人家的小姐都打算掺一脚呢”
“啧啧啧,我看呐,都是饭吃饱了没事干”
“谁说不是呢”
林沫往前走了两三步,听到旁边在边角处等客人的黄包车车夫也在聊这个话题。她假装看橱窗里的商品,驻足听了一会儿。一个车夫说他今天载了三位小姐去报名,另一个车夫则说他载了五位。
“细皮嫩肉,都跟天仙似的,好看的嘞”
“可不是,老远都能闻着香,就是人太多。这年头,天仙也不值钱。”
“嗐,别说天仙,就是个地仙,那也轮不到咱哥俩。”
“你这人说说怎么啦不就是瞧个热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