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分家的账不好算(二更)(第1/3页)
第142章分家的账不好算二更
邵家现存子女一共七个。
分别是
大房邵玉淑,未婚;邵驰渊,已婚,配偶叶姗姗,孩子两个。
二房邵育温,已婚,配偶吴梦茹,孩子三个。
三房邵玉雅,未婚。
四房邵育良,已婚,配偶梁岚,孩子一个。
至于二房的邵玉柔和邵玉静,因为这姐妹俩婚后已经不跟家里来往了,自然就被排除在外了。
当然,真到了分财产的时候,也许她们就不会继续置身事外了,不过眼下,邵枕海没算她们的份儿,也不打算通知她们。
要分的产业,只涉及从二房三房那边收回的产业,至于大房名下原有的各类房产店铺,因为是老太公给的,所以不计入这次的分家财产里。
而邵驰渊在海外购入的农场,因为用的是那些房产的租金,所以也算作大房自己的私产。
还有邵育良之前单独管理的那个小公司,也不算,权当是邵枕海弥补四太的。
毕竟这个女人给他也生了个儿子,虽然不得宠,功劳还是不能抹杀的。
这么一来,要计算的产业就很清楚了。
邵枕海给出了两个分家方案。
第一,按照成年子女来分,儿子女儿儿媳各算一份。
当然,如果女儿愿意招赘,并且女婿承诺孩子跟邵家姓,可以再加女婿的那一份。
第二,按照家庭人口来分,儿女一视同仁,男孙女孙一视同仁,同时,严秀芬跟四太也算入其中。
不管是哪一种分配方式,都没有邵育温和邵玉慧的份儿。
也就是说,即便将来邵育温出狱了,也没有什么资产可以挥霍,只能去找吴梦茹和孩子,沾点光。
而邵玉慧死了,所以连带着她的女儿也失去了分产业的资格。
这大概是邵枕海的恨屋及乌,加上大家本来就不喜欢邵玉慧,她的女儿分不分的也没有人在乎。
所以这两个方案,目前看来都算合理。
那么,就该算算两种分法各家得到的比例是多少了。
第一种分法,四家所得的比例分别为
大房三份七份45105
二房一份七份15105
三房一份七份15105
四房两份七份30105
第二种分法,四家所得比例分别为
大房六份十五份42105
二房四份十五份28105
三房一份十五份7105
四房四份十五份28105
叶姗姗看完,没有发表意见。
可以看得出来,邵枕海在非常努力的让大房和四房多分一点,要不然,不会连儿媳妇都算进去。
其实这是变相的把儿子算作一份,女儿算作半份。
因为刚好,邵玉淑和邵玉雅都没有结婚,没有所谓的女婿来拉平儿媳妇的那一份。
不过,不管是哪一种分法,其实大房和四房的比例变化都不是很大。
最大的变动在二房三房那里。
按照第一个分法,最亏的其实是二房,毕竟有两个外嫁的女儿被排除在外了,邵育温又因为坐牢,且对家族名誉有损,被排除在外,最终只有吴梦茹一个人领了一份。
如果不是这样,二房能分的其实是最多的。
这就是孩子多的好处。
而按照第二个分法,最亏的是阿雅。
谁让三房只剩她一个独苗苗了呢,邵玉慧的孩子又不算。
这再次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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