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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吗?有句成语叫『倒持太阿』,就是用来形容这种事情的。」

    我也同意单飞扬的说法:「毕竟,现在发生的这起命案,与我们排练的剧目,很多元素和环节都不尽相同,很难想象凶手是在演绎这部剧本。」

    社员甲说:「的确。我们都看过这部剧本了,可是发生的命案跟它有太多迥异的地方,凶手不是在『照抄』它的情节及杀人方法,而是在创作。」

    这时候,主任敲门进来,说警方要会晤揭发命案的人,首先接受讯问的,不是别人,正是我段立名,因为我是第一个进入案发现场的人。

    我怀着战战兢兢的心情进入美术室,这里是警察临时征用的口供房。一男一女的便衣探员,坐在一张大桌子旁,那个穿著整齐西装、貌似警官的人,用柔和的眼神看着我,示意我坐到一张早已准备好的凳子上,与他相隔一段短距离,一旁的女警正拿着笔,准备记录我的口供。

    我忐忑不安地坐下,眼睛瞧了瞧面前的警官,发觉他也正在打量我,我把视线移开,看着地下,虽然警官的眼光并不凶,也不令人反感,可是我就是不愿意直接接触到那对眼睛,它们像有穿透力,能看穿我内心的每一个思想,读出我脑海中的每一个意识,也许是我生平从没接触过警察,也从来未被警察盘问过。现在,无论我有没有做坏事──我当然没做坏事──可是这双眼睛,正一瞬也不瞬的研判着我,让我觉得好象做了很多错事,要被面前的警官一一抽掅(挑眼)出来。我不喜欢和警察打交道,甚至于讨厌他们!

    面前的警官看了我好一会,终于发话了:「你就是案子的发现人吗?」

    我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算是给了他答案。

    「请问,你的名字是……?」

    「段立名。」我不看警官地说。

    「你读哪一班?」

    「中四丁班。」

    「案子发生之前,你在哪里?」

    「当时我在视听室门外,正和其他剧社的人聊天。」

    「之前你在哪里?」

    「我放学后留在班房跟其他同学聊天。」

    「你都好喜欢跟人聊天喔。」

    「对,这是我的性格。我很健谈,人人都知道我很多话说。」我说着,把视线转向跟前的警官,语带挑衅地说:「难道,喜欢说话有过错吗?」

    那位警官呵呵呵地笑着,对于我的挑衅,他好象一点儿不以为然。我明白,年轻人容易心浮气躁,容易冲动,我不惯被人逼问,更是难以控制情绪。不过,在我面前的警官,看上去年纪并不大我多少,顶多比我大十年。但,在他面前,我感到自惭形秽,他是如此从容不迫,人生经验好象很丰富似的,可以看破我的内心世界,这令我对他更加反感。

    我心里在暗自思想:「你以为你比我高明多少?你也不过是个涉世未深的花靓仔(毛头小子)而已,我就看不出你到底有多少斤两。看你一副漫不经心,玩世不恭的鬼模样,真不知警察是怎样收人的,你又是怎样当起警察来的?」

    好半晌,警官对我说:「你这么喜欢说话,将来想当唱片骑师还是『栋笃笑』(Stand-up-Cedy)演员?」

    「阿Sir。」

    「叫我张Sir。」

    「张Sir,喜欢说话不一定要当唱片骑师或表演『栋笃笑』,我想,将来我真的有可能靠一张嘴『搵食』(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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