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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2(第1/5页)

    雪庄亡魂

    第一章--造访苏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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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初的阳光,为这一望无边的皑皑白雪缀上一点色彩,透着晶莹剔透的冰雪,闪出星星之光。屋顶用阿尔卑斯山的石片砌成的小木屋、终年不落叶的树木,全变成白色世界之一部分。从飞机的玻璃窗上,我亦看见我的朋友──几天前才刚破了「山杜云里岛」一案的侦探──肯尼斯.欧文。他实在是太累了,打上机起就侧在一旁大睡。说起来,我与他不知不觉已有两年交情。

    记得我首次见到他,是在剑桥时一次偶然的机会。记得那时我正在校园一隅的河边写生,抬头但见一名中等身材的学生,正趴在地上,爬起时手里抓着一把泥土,两颗像着了魔的透碧色眼睛,闪烁得很厉害。我被这怪异的神情深深吸引,忙拿起笔作速写。

    有条不紊的金发,双眉笔直的,末端稍向下垂,像永远怀有问题般。碧绿的双眼,以较浅的炭笔描绘出来,他的一小半脸沉浸在鼻子的阴影下,仍可见那显得孩子气的红晕,两片薄唇同样埋于鼻子的阴霾里,下巴微兜。好一副给人好印象的长相,我快速的画,慌着那人又趴回地上。怎不知他一动也不动地保持着刚才的样子,手里举着一把泥,只是一双碧绿湖水般的眼睛在流窜着。

    我好不容易停笔,不料那人竟朝我走来。

    「画好了吗?」他问,然后走到愕然的我身后,看过我的画作后,露出了赞叹的表情。

    随后几天,我仍在那里写生,他也继续抓泥。

    一天,我终于能与他互相认识。他的名字是肯尼斯.欧文,修读犯罪学的学生,副修音乐。他每天抓泥的动作,原来是为了熟习泥土的特质。

    我自我介绍说是美术院的学生,名叫施明.格雷莫纳。

    以后几天,我们放学便逛街,他带我到他那座大得可怕的居所。与他同住的只有一个女佣,提及他的家人时,他只轻描淡写的把话题转开,直至现在,对于肯尼斯.欧文的家庭,我感到还是一个谜。

    我也带他到家里,认识了家父家母。

    每逢周五晚,我们皆出外度周末;每到长假期,我们不会不携手游历各处。我为他与美景作记,他向我和好风光,以铜管箫演奏出一阕阕如诗如画的乐章。

    快乐的时光里,我们毕业了。

    毕业后,肯尼斯在伦敦开设了侦探社,我继续为我的兴趣到处写生,常在各广场中作地画,偶尔被人赞美,力量也倍添。

    上个月,肯尼斯接手了一桩毒辣的谋杀案,要我与他同行,一起前赴希腊的山杜云里岛。我有机会出外画画,当然不会拒绝,而且肯尼斯自愿请客,我更不亦乐乎!以肯尼斯的财政状况,我根本不用担心,事实上,他还深恐我拒绝呢!我想,就只有我这个善解人意的人,才支持得住他那种公子哥儿的脾气吧,他好象没有多少个知心的好友。也好,我实在很想了解他,而跟他在一起,总觉得轻松自在,值得担心的事情可以说是完全没有。

    小岛上的谋杀案,是我和他的第一个案子,而我终于知道,肯尼斯.欧文有着惊人的头脑和魄力。

    前几天,案子了结,肯尼斯提议到瑞士玩,就这样,我们登上了飞机。

    一路上,他皆呼呼大睡至现在。

    飞机降落在停机坪,我叫醒他。他揉揉眼睛,双眼又闪出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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