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动乱(第1/2页)
若不给自己设限,则人生中就没有限的藩篱。与其临渊羡鱼,不如结网。绊脚石乃是最好的进身之阶。实战才是进步武学的根本,我自问身怀绝技,多年来我仅仅根据水的特性,才领悟出简单的防御,至于攻击更是只有最强一击“破浪斩”,意境第一重“由水而生”,我才沾了一点边,离巴登说的完全融汇还很远。“来吧,战斗才是改进武学的方法。我将走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路。”武器品次青铜、精铁、玄铁、灵器、仙器、圣器、神器。摸着手中的玄铁刀,它陪伴了我三年,我将在这里留下你的辉煌。夜幕降临,对于烈城来说,这才显露出罪恶。许多辛苦了一天的佣兵,手中拿着银币进了醉梦楼,这些单个佣兵的生活,就是酒和婊子中度过。他们无亲无故的来到这里,每天在刀口添血过日子,不知道哪天就会死,所以享受成了他们唯一生活下去的理由。城里更是不乏亡命之徒,他们或许逃难到这里,由于这里是边境,所以一旦生命有威胁,都跑进了幽荒森林。幽荒森林有十万大山之称,横摆在拉玛帝国与奥龙帝国交界处。幽荒森林从古至今存在,里面有奇珍异宝、瑰宝、稀世玩物、绝世凶兽等等之类。这就造成了无数人历险幽荒森林,在哪里只要有好运,一夜成名暴富的例子很多,人的懒惰造就人性贪婪纷纷往这里挤,我没那种上天眷顾的好运,但我有实力,你敢捡我敢夺。罪恶之城就这样在人的贪婪中产生。烈城,拉玛帝国皇室并不是很看中,因为这里有幽荒森林阻隔,所以不必担心奥龙帝国入侵。所以这里的城主也是最难当的,本身实力没有多高,碰到惹不起的探险家,还得自求多福。城里只要你有实力,就可以凌强气人。“抓贼啊,谁帮我抓住她,我给他一百银币。”只见原本就喧闹的夜晚,被突然的一道高声掩过。“一百银币,我靠~~贼在那?我也去。”只见街上来来行走的人纷纷嗷嗷叫道。“脸上蒙黑布的女贼,她偷走了我的包裹,小娘们跑的太快。谁帮我抓住她我至少给他一百银币。”只见一个矮胖子高声喊道。看着矮胖子气喘喘的样子,众人纷纷寻找开来“快看,女贼在哪里。”只见一个脸上带着黑布,身穿绿装的少女,手里提着沉重的包裹,快速的在人群中穿过。“火龙兵团的兄弟们冲啊,抓住女贼。”只见原本准备进醉梦楼的几位大汉,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的追向女贼。“我们也去,有钱不赚王八蛋。”几个贼眉鼠眼的家伙大叫一声,也追向女贼。“狂狮兵团的弟兄们冲啊,不要让‘火蛇’兵团抢了先。”正在喝酒的几人也跟着去了。望着一群一群的人,韩枫不由得佩服起女贼。“你听说了没?有人看见钱老板的手下抬着一个大箱子进了后院,据说是百年铜甲尸。”路人甲说道。“什么?你听谁说的?”路人乙问道。“嘘,小点声,有人看见箱子里有怪叫声,,铜甲尸发现才三天就不见了踪影,我估计可能是真的。”路人甲悄悄说道。“那你还墨迹什么,还不叫人去。”路人乙说完就闪人了。“铜甲尸?什么玩意?走,咱们也看看。”大街从不少耳灵的人。“今夜注定精彩,这么简单的骗局,怕是有人想要掩盖什么。”只见一张清俊瓜子脸蛋,沐在月光下活像是尊白玉雕出的皎秀人儿说道。头发盘起,一身淡黄的的长装裹身,身量苗条,一对眼明秋水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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