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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源头的东西(第2/2页)

    ,病狼终于用尽了最后一点力量,咬进了它等了很久的人的肌体……

    这个人也等了很久,他决不甘心让自己的血肉喂这只令人作呕、只剩下一口气的狼!狼咬住了他的手,他那流血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现在,双方的耐力和意志在缓缓的挣扎中对抗,像电影中的慢镜头,非常缓慢,可是,那是生死关头的最后一搏!

    他一只手抓着狼牙,另一只手缓缓地伸出去,抓住狼的脖子,他强迫自己翻滚,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狼身上,但他的手却没有足够的力量把狼掐死,他把脸贴近狼的咽喉,张开已经不会咀嚼的嘴,缓缓地咬下去……

    一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了他的喉咙,灌进了他的胃,他的力气用完了,仰面倒了下去……”

    狼死了,人活下来了,他的生命胜利了!

    他乘坐一艘捕鲸船返回了人间,在阳光灿烂的南加利福尼亚,有他的亲人和花丛中的家园,他不能丢下这一切,终于活着回来了!这个淘金者没有得到金子,却得到了人间最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不屈的生命!

    秋晓云的一生从一开始就什么都拥有了,钱、权利、女人,他没有缺的东西,他有钱到可以买一个国家,他的权力大到可以主宰世界上任何一个自己看着不顺眼的人,至于女人,上到亿万富豪,下到女大学生,他早玩够了。

    可是他始终不明白书中所说的生命到底是什么

    直到后来,他和意外接触到的老驴友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后,他才渐渐的了解到了什么是生命。

    开阔眼见的他见识到了大自然的美,那种探险中心跳剧烈加速的感觉,那种稍有不慎便会死亡的恐惧,都让他感受到自己还活着的真实感。

    不过,他始终不肯承认,承认这个世界上有能让他在意的东西,和弟弟凡知风不一样,自己的三个妹妹,还有几个堂姐都不怎么喜欢他,尤其是秋月凝,这个女人甚至不会正眼看他,但是他不在意,因为他不是那种一旦被别人看不起,就立刻会生气的蠢货,他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和自己最大的区别是什么,在旅行中他看到太多了,没人会在意他的,就算是他出了丑,没很多同行的旅游看到了,一眨眼的时间,对方就会就会忘记这件事情。

    因此,他不建议任何一个人如何看待自己,他只想最求真正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渴望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直到后来,朱迪恩出现了。

    他有过这样的经历,长得很漂亮的女人自以为是的对他强势,那些女人以为真正的了解他,他的一些习惯和普通人不一样时,那些女人甚至是会对他说教,可是最终,他至始至终心跳都没加速过一下,尽管那些女人会因为他难过而伤心的流下眼泪。

    有的时候他甚至是会问那些女人,你们的眼泪是因为感受到廉耻才流下来的么

    没错,是不知廉耻,有些人委屈的流下眼泪时是因为发觉自己不知廉耻才留下来的,他们看到别人和自己活得不一样时就会忍不住的管教对方,纠正对方,使自己不再生气,就这是人类最令人恼火生气的举动。

    这种举动叫做愤怒,因为世界无法按照自己想的方式运行时产生的暴力,而这个暴力的源头,是因为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