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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你能活着,是我还没杀你(第3/4页)

    弹琴吟唱,一曲之后,余音绕梁,沁人心脾。

    他又像一枝握在书法大家手上的毛笔,笔随心动,落笔惊风雨,挥洒自如若游龙,起势顿势似娇凤,如此的美妙,如此的俊朗,如此的飘逸,如此的洒脱。

    他眼神冰冷无物,嘴边却始终挂着一抹醉人微笑,犹显诡魅。

    青莲居士高吟: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没有人能够还手,却也没有人在临死前感到恐惧,因为那抹清冷刀锋是如此的温柔,似一个闺秀,只是轻轻的吻了一下他们的喉部,就让他们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那道白色身影是如此的优雅,似一个贵族,当他们还陶醉在那种艺术感的时候,他们的生命也随之远去。

    很久以前,萧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对他的敌人说过:“我不是圣人,也非君子,我只不过是个杀人的人。可我杀人的时候,绝不让任何一个人感到痛苦,像禽兽般死在我的刀下。”

    一曲清歌,休作断肠声。

    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事比死更有魅力?

    这个世界上,除了“死”之外,还有什么能让一个人死呢?

    如果“死”里没有一种魅力,怎么能让人去死?

    死的魅力,是不是一种忘记?

    是的。

    这话看起来很玄,其实不然,芸芸众生恐惧的东西不胜枚举。

    你走进一间状况未明的黑屋子时,会感到莫名的害怕,但等开灯之后却发现原来只是一群朋友在为你庆祝生日,你会比平常更加感动,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而别人要拿冰塞入你脖子时,你也会觉得很害怕,但等到冰水已流在你的身上,你反而会觉得有一种残酷的愉快之感,仿佛得到了一种解脱,因为你害怕的事,终于已经过去了。

    归结到一点,人们恐惧的不是事物的本身,而只不过是对那件事的想象而已。

    人畏惧死亡,也只是因为没有了解死亡之神秘,所以才会对“死亡”这件事出生许可怕的想象。然而,人一旦体会到了死亡的那种魅力,却再也无法向别人描述,所以死亡就愈加显得神秘,人们就愈加恐惧。

    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应作如是观。

    萧云终于停下,如一天神静静地站立着,修长手指轻轻揉开眉头。

    他悠悠地环视一圈,只有他一道身影站立,在夜色中无尽的落寞,别墅内外横七竖八地躺着所有负隅顽抗的黑衣男子,也许他们没有听过“螳臂当车”的典故,整个别墅一楼没有一丝声音,死寂得阴森可怕。

    二楼的一间客房内,正放着重金属音乐,宛如身处迪厅,每个音符都震撼人心。

    一个黄发青年慵懒地躺在床上,头部枕在一个模样清秀女人的白嫩大腿上,闭目蓄锐,享受着女人力道正好的头部按摩,右手没有闲着,游走在女人傲然挺立的胸部,嘴角噙着一丝淫笑。

    “刘刚,我给你说多少遍了,最近少出去惹事。每次惹完事,都要我给你摆平,你要不是我弟弟,我早就一刀把你砍了。”说话的是一个青年,斜坐在桌子上,右眼下的伤疤犹如一条蜈蚣,毛骨悚然。

    这青年自然是刘三爷的大公子,宁州有名恶人,刘庆。

    “哥,今晚这事儿纯属意外。”刘刚依然闭着眼睛,调整了一下躺姿,让自己的右手行动起来更方便些,无所谓道,“都怪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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