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重逢(第1/2页)
第三十四章 重逢
小鸟在叫。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见这种细嫩的啁啾之音了。草原与大漠的无尽苍茫,吞噬了所有精致的声音。而现在,鸟鸣清晰可辨,是因为一种出乎寻常的安静。
没有风声,没有马嘶,没有匈奴人在说话。
我坐起来。人呢?
桃儿不在帐内。我掀开帘子朝外望去,西边郭平与乌孙勇士们住的几顶毡帐,也没什么动静。
人都去了哪里?
我找到自己的马,向西南方向走,越靠近鄂尔浑河岸,匈奴人的王公贵戚的毡帐越密集。翻过一个浅浅的坡沿,我终于看到了令人震惊的场面。
五色的泥流,从天边铺展过来,掩埋了秋草枯黄的辽原。黑白红青四种毛色的战马,形成粗阔的色块,齐头并进。在马匹的色块之上,是戴着盖耳帽一身灰色卡呼单和皮裤的匈奴骑兵。人与马,就像惊涛骇浪,并且因为数量众多,超出了我的目力所能容纳的限度,令我以为四面八方都是这些泥流涌来。他们的阵容如此庞大,又移动得如此迅速,很快,这画面便配上了如雷的马蹄声他们近了。
鄂尔浑河畔人头攒动。王庭的人们,都集中在这里,迎接他们凯旋而归的大单于。
当旗手与一百名射雕手最先到达时,沉寂了一早上的河谷王庭终于爆发了。震耳的欢呼,粗野的口哨,击打精钢刀的声音,一切能想到的胜利者制造的巨响,都在瞬间喷涌而出。
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一个名字匈奴。
没有人走路。所有的士兵都在马上。骑兵,这种曾经令汉人绝望的异族兵种,如今依然是所向披靡的力量。匈奴人的一生都在马上度过,童年少年壮年暮年,吃饭游戏睡觉打仗,他们可以在马上做任何事,直到把万国的疆土踩在脚下。
我靠近欢庆的人们,也靠近了那些意气昂扬的骑士。他们中,不少人的马鞭上,挂着密密麻麻的碎片。
那是人皮,来自死于他们刀下的汉人军士的额头。经过长途奔徙的时间,这些人皮已经没有了水分和弹性,收缩蜷曲,好像一片片枯萎的树叶,丑陋不堪。但挂满人皮的马鞭,在匈奴人看来是世上最美的勋章。
每一场战争,随着活人回来的,既有敌人的头皮,也有战友的尸体。匈奴人在河谷边把这些尸体交给萨满巫师,请萨满巫师在烧掉它们前,将它们的灵魂引向昆仑神。
萨满打响了手鼓,颈上的狼牙项链随着舞姿左右晃动,腰间的铜镜则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昆仑神啊,九天之上,
祁连山啊,牧草茫茫,
匈奴人啊,编织罗网,
大单于啊,无人能挡。
年轻人啊,跨上战马,
径路刀啊,闪着寒光,
反抗者啊,譬如牛羊,
天孤涂啊,威震八方。”
随着歌声,骑士们纷纷下马,整齐地围成无数同心圆,然后放下弯刀,拔出匕首,刺破自己颧骨上的皮肤。他们将热血涂抹在手掌上,在萨满喃喃的咒语中面向战死者的尸体,伸开双臂。
“昆仑神昆仑神”
他们呼号着。
我注意到,归来的队伍中,有一个人没有这样做。他的马鞭上也看不到人的头皮。他的高大的身躯和金发蓝眼,在黑发且矮小的匈奴人中特别醒目。
他是卫律。
卫律认出了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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