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回 濒死之地(第2/2页)
汰了。
黑色贝雷帽距离我不到十米了。我绝对他妈的不能这么输了,我要当特种兵!你们能用实弹,我也能要你们的命!!
我抽出飞刀,急速转身的同时砍向身后的一个敌人,这个老兵看到一刀白光飞来,吓得慌忙闪避,又被我的一个飞膝撞到一边,借助惯性消失在了十几米外的丛林中。
这样的战斗,也彻底逼疯了我。
极速前进的我脚下一软摔在了丛林之间,我的身体也因极度缺水,体能大量的流失,身后的老兵不久后一定会追上来,我不敢懈怠,爬起来继续向前疯跑。
不行了,我实在坚持不住了,我的手无数次摸向背囊中的信号枪,我只要打响信号枪就代表我放弃了,说实话我真的不想死,尤其不想死在这里!
亚热带山地丛林,这里的道路上百年来没有过人类的足迹,这里的道路上百年来没有过人类的足迹,我已经奔袭了整整一夜,但我仍旧没有停下脚步,危险往往建立在放松警惕之上的,然而一旦有所失误,威武的狼头臂章就与我无缘。
慢慢地我察觉到了自己所处的位置是一片谷地,空气流通非常不好,越来越上不来气,地球上新鲜的空气难以穿透亚热带山地丛林的林层,林层下面就是动物腐烂尸体和烂树叶子野兽粪便潮湿土壤混合而成的气体,并且气压非常的低,心脏随之跳动剧烈,浑身无比麻痒。
我就这么说吧,这个地方可以让任何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产生自杀的念头,我就有过这个念头。
我就不知道为什么,身上永远是一种湿漉漉的状态,浑身都是潮湿的,可是我仍旧没有找到水源补充,汗水慢慢地从我身体里渗出,形成背上一道道汗碱,这些汗水就是我身体内的水分蒸发,所以说身上潮湿跟足够的水分完全是不一样的概念,体内还是一团火一样的状态,如果可以,我很想把心脏挖出来吹吹风再放回去。
答案是不可能,我如果死在这里,很可能再老兵发现我尸体前就被狼群分吃掉。
蚂蚁、蚂蟥、钱串子爬到了我的脸上,这些东西就是在我刚刚舔舐树叶上的露珠时候爬上来的,如果是那样,你们就可想而知这树林子里虫子到达了什么密度。
我奉劝各位读者一句了,不要再瞧不起解放军同志了,任何兵种都有自己的苦衷,不要觉得人家是外地人吃不起饭才去当兵的,以前我也这样认为过,但现在我才明白军人两个字是什么意义。
我越走越深了,似乎走出了演习范围,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因为在我的面前终于出现了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涌动着生命源泉的河流。
我也不顾水流有多湍急,也不顾身上的大小伤口,直接跳进了冰凉的河流中,身上的伤口遇到冷水之后钻心地疼痛,河流把我向谷底冲去,我就全身浸在水里大口大口地吞咽着清澈的喝水,一股惬意的清凉环抱着我,这回舒服了。
彻底舒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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