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血脉与未知(第3/3页)
脖子(一侧也纹着同样的黑色花纹),是个女孩。
“天哪,夏侬小姐,我朋友这是怎么了?”那个又尖又细的声音再度响起。说话的是个小矮子,脸蛋红润得跟红苹果似的,头发卷曲得非常漂亮,有着一双微尖的耳朵;这是一个典型的半身人,他们的族群居无定所,你在泰尔的所有地区都能轻易见着他们的身影。
这个半身人衣着随意,但面料却是上好的丝绸,扣子一粒粒银光闪闪,好象一位彻头彻尾的爆发户。他此刻焦急地横抱着自己的厚斗篷,黑珍珠一样的眼睛一闪一闪的,里面好象只有好奇和善意,仿佛无害的小动物;不过艾伦知道,那斗篷里面通常藏着两把相对巨大的反曲刀。
想到这里,他的视野因为浑身上下的剧痛而模糊起来;他甩了甩头,试图使它们重归清晰。
“我并非牧师或者巫医,奎文先生。”说话的女孩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完全不是同时期少女的那种清脆如银铃般的嗓音,但却出奇地富有魅力,只要听过的人就绝不会忘记。
同时,这也是艾伦昏倒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
转角巷,城门酒吧——
“恩……那个、那个绿颜色的酒叫什么名字呢?”
“翡翠长诗。”
高大的、毛茸茸的牛头怪斜着眼睛盯着吧台上这丁点大的小人儿,心想她脑后那条金灿灿的马尾巴要真是金子,能值上多少钱?这牛头怪有另一个名字叫做塞浦洛斯,是这间城门酒吧的老板;人们根据他脸上那条长长的刀疤充分发挥想象力,猜想他以前可能当过干过无本生意,不过敢于去证实这个猜测的人都被他单手倒提着脚丢到酒吧后面的臭水沟里。
“要不要来点试试,小妖精?”他粗声粗气地问。
“啊!我没有钱。不过我很喜欢那种颜色,和我眼睛一样呢,不信你看。”说罢她抬起头,冲牛头怪瞪大眼睛。
“恩、恩?看到了吗?”她继续瞪大眼睛,好象可以无止尽地瞪下去。
塞浦洛斯开始担心这小可爱会不会把眼珠子瞪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