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吕布来了 下(第1/2页)
长戟作为一种制式武器,远古的商周时期用得比较多,两汉以来,军队中刀矛类武器更多了,长戟更多的时候是作为一种仪仗,被称之为画戟,吕布的戟,看起来也是一种画戟。
在武术家眼中,通常画戟宛如绣花的枕头,完全是一种摆设,但是吕布所持的画戟威力太大了。
通体的铁质使画戟重逾百斤,戟头不知由什么材质制成,两边的月牙弧居然能和飞羽艳这样的神兵硬碰而不伤及刃口,这就让画戟攻击力显得极为恐怖。
单手持枪护住腰间要害,实际上我是冒了极大的风险,吕布臂力惊人,只要戟头往回一带,将可以轻易的荡开飞羽艳的防护,不说将我拦腰两段,至少也可以在我肋下豁出个大口子。当然我是在赌,斩马剑如一道长虹划过,如果吕布不躲,那么他的脑袋也将被我从他秀丽的衣甲上削落。
吕布躲了,长戟斜舞,赤兔马瞬间跑出去十几步远,身后传来骑兵营轰然的叫好声。
手腕轻轻一挥,斩马剑挽了个剑花,漂亮的收回到剑鞘。吕布回马,眼光中满是惊异:“有意思,居然能在枪法中混着斩马剑。”
我算定了他一定会躲,因为他是誉满天下的绝代名将,站在他的角度,不仅要打得赢,还要打得好,赢得漂亮,要是和我搏个两败俱伤,那比杀了他还难受。人有时候心态就是如此,如果让我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对峙,他要有和我搏命的能力,我也不能如他所愿呢。
飞羽艳再次出手,“疾风枪法”已经完全展开,既然力有所不及,那就只有比快,若但是论枪法之快,“疾风枪法”自认是天下第二,那大概不会有枪法敢自称第一。吕布之能,大致不会因为速度不及而有所降低,但既然是我的长处,那么必然对他有所牵制。
一时间长街中只听得风声嗖嗖,仿佛自天边出来阵阵箫鸣,那是飞羽艳连续破空时形成的乐曲。我尽力克制自己不让飞羽艳舞得过快,以免失去对武器的控制让吕布寻找到破绽,出于对速度的敏锐,我能够时刻把握住枪与戟攻击的线路,在常人眼里如一团白色与红色的光影,在我和吕布的眼里一切都如此的清晰。
武林中有句话叫“一力降十会”,我想许多曾经和吕布对阵的人对此都深有体会,长戟在手,我必须寻找到很好的机会才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和他的兵器硬碰,但是吕布的经验极为老到,大戟在他手中仿佛没有重量似的抡得呼呼作响,所攻击的尽是我必救之势,因此我得不停的变招,即便如此,三五招之间总有那么一两回我必须和他比拼力量。
每一次枪与戟的碰撞都是对我手臂的巨大折磨,一切都仿佛回到了多年以前,师叔手提重达两百斤的巨型狼牙棒,而我手里只有四十斤重的檀木桩,檀木虽硬,如何能够与铁质的狼牙棒相比,于是每一次的撞击,手中的木桩都一定被击碎,然后我又从身边抽出一根木桩,再迎上去。
这些木桩,有些是我自己动手砍的,有些是庄园的家丁砍的,总之多得很,每天总够让师叔打坏几百根,师叔走了,师傅就亲自动手,被巨力撕裂的木块碎屑扎到手中钻心的疼,但师傅一个威严的眼神过来,我连脸色都不能表现出痛苦。
五十回合一晃眼就过去了,刚开始的时候两边的将士都在呐喊助威,到后来渐渐的声音就小了下去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