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篇 第一章 美女救猛男(第1/2页)
如果不是她,我一定会死,而且是死得很难看,被大卸八块的那一种。不过我的体型比较庞大,被砍成三百六十块也绰绰有余——因为围着我的,是一群打不散,扁不烂,令我别有一番痛苦在心头的丛林矮人。
不要误会,我没说我是在聚众斗殴或是参与帮派火拼。我是和平主义者,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类型:怕死,见血头晕。虽然时常在别人面前夸口说我昨天砍了多少多少人——其实我是在玩游戏。
一款叫《DIBLO2》的游戏中文名叫《暗黑破坏神2》,俗称“大菠萝”。
我不喜欢吃菠萝,因为一吃就会拉稀,每次都拉到面无人色,以致于朋友们居然能从我脸上看出我今天有没有吃菠萝。我曾问为什么,他们回答说只要我一吃菠萝,脸上就五彩缤纷得有如一道人工彩虹。
不过不吃菠萝,不代表就不玩“大菠萝”,就好象和尚不吃肉,却对颇存亲切感一样,为的是寻求一种心理平衡。
我选的是野蛮人,全为了体现我的男子气概。因为圣骑士没个性,亡灵法师又太阴毒,只有野蛮人那发达的肌肉能让没有肌肉的我,心里小小的满足一下。可惜,在局域网上我又常被人骂“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其实是天大的冤枉!我甚至敢说,在局域网上最有头脑的就是我——见容易就上,见困难就让,连我这一身黄金装备,都是从烈士身上拣回来的。所以我又有了个外号,叫“葬丁业者”。
这也是天大冤枉。因为“葬丁业者”还会替死者把尸体好生安葬,而我却不曾收埋过任何一具尸首,往往还会对着烂骨头唾弃:“呸,衰鬼!”
所以我被敌人围攻时,绝不敢大呼“HELP”。宁愿壮烈牺牲,也不愿被仇家得知赶来看热闹,顺便掺上一脚——不过打的不是敌人,而是我。我想书上形容“众叛亲离”和“过街老鼠”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就像上一次,野蛮人遇上了丛林小矮人,和大象碰上老鼠差不多。根本无计可施,只有眼看红瓶子不断减少,身上也没带传送魔法卷轴,却死也不肯向别人求助。我自我安慰说我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其实内心早已被汪精卫的奴才气概折服,只差没奉李莲英为圣人先师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狐奴奴。
当时奴奴的箭很准确地让砍的最嚣张的一个矮人成了永远的哑巴——死人当然不会说话。我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兴奋得全身每一根汗毛都傲然耸立着,甚至连上次在朋友家欣赏PLAYBOY时,也没有如此兴奋。
复仇的怒火熊熊燃烧着我起劲地挥舞着双斧,拼着将斧子砍卷刃的危险,在射箭的神秘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制造了一个人工湖泊。我还诗意地谓之“矮人的眼泪”。因为直接喊“矮人的鲜血”太过残忍。我是佛教徒——不信佛的教徒——见到尸体总会心痛。虽然造成心痛的祸首就是我自己。
成功地保住了一条命,我便大声喊了句:“兄弟,谢了!”
当时网吧里还有五个人,玩“大菠萝”的有三个。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帮了我,但这么一喊,相信他应该能听到。
这时,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子开始偷偷地笑。笑得很欢快,也很轻巧。不知为什么,我居然会抬头望望天花板,心里在想会不会突然掉下一只大雁来。
当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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