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外篇 第四章 狐奴奴“大侠”(第2/2页)
样的人。
最令我欣赏的,还是这首诗的题目—《自白》,我甚至想不出还有比这个更贴切的名字。”
我惭愧到几欲自刎乌江边。我是学法律的,因此在我的观念中把世人只分为两类:罪犯和不是罪犯。而且成天接触的全是硬邦邦的法律条款,连带的思维也开始公式化。写完诗想题目的时候,突然记起来第二天早上还有“法定犯罪嫌疑人”的课要上,顿时大脑神经中枢反射性地蹦出三个题目:口供,自白和遗书,然后随即宣告罢工。凭着残存的理智还能判断出另外两个题目实在是有点吓人。运用逻辑排除法,仅余下一个可供选择了,没想到职业病的成果居然会换来几句令我面红耳赤的赞美,除了颇觉以外,剩下的就只有惭愧了。
千穿万穿那个什么不穿。虽然不晓得这几句赞美究竟是酝酿自狐奴奴的肺腑还是源生自大肠,但总算是拍到了我的那个什么,飘飘然的让我舔唇砸舌食髓知味意犹未尽,也就心肠软化下来不删帖子,放那四个意图不轨欲谋反叛乱取而代之的乱臣贼子一条生路。
从法律角度上说,狐奴奴就是四个人的包庇纵容犯,而我则要接受检查院的查处了。
“PS:我从来不觉得我的网名很男性化,但为何你会把我当作男生呢?”
阿妹喂,搞啥东东,原来人家是个恰查某?!
可能昨天是被“总统”的“就职演讲”气过了头,一不小心就把当初学来准备哪天冲到台湾臭骂的闽南语给说漏了嘴。
其实我的闽南语水平也不见得比的普通话水平高,人家还能仿佛被猫咬了舌头般地说“偶素台南伦”(我是台南人),而我说得最熟练的也不过是那句台湾人妇孺皆知的“娘希匹”。最挫伤我积极性的就是这句话还不是原装的闽南语。在日语中被归类为“外来语”。
我压根就没想过会有女孩子对“大菠萝”感兴趣,因此她回帖发表意见时,主观上就把她划为大老爷们一类,哪晓得竟又是一个花木兰祝英台般的英雌。六点三十五分。我准备下线了。呆会儿得去上课,而且中午还想去礼品店转转。晚上要帮阿朱庆祝他二十岁生日,他指明了要我送大礼,我也不想两袖清风的跑去骗吃骗喝。
退出了自己的BBS,顺手看一下聊天室的在线人员名单,居然发现狐奴奴在里面。
忍不住好奇,我重要被自己渴望与狐奴奴聊聊的yu望打败,匆匆地进入聊天室。
;